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平陆运河(钦州段)

有关桥梁命名、更名的批复

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钦州市民政局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审议〈平陆运河(钦州段)有关桥梁命名、更名方案〉的请示》(钦民报〔2025〕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市区内6座桥梁

(一)钦江大桥:保留钦江大桥名称,不更名。

(二)永福大桥:保留永福大桥名称,不更名。

(三)金海湾大桥:保留金海湾大桥名称,不更名。

(四)子材大桥:保留子材大桥名称,不更名。

(五)敏昌大桥:保留敏昌大桥名称,不更名。

(六)沙井大桥(项目名称):命名为北部湾大桥。

二、市区外11座桥梁

(一)专用动物通道桥(项目名称):命名为运河生态廊桥。

(二)马道枢纽大桥(项目名称):命名为马道大桥。

(三)旧州大桥(项目名称):命名为旧州大桥。

(四)万胜塘大桥(项目名称):命名为燕江大桥。

(五)企石枢纽大桥(项目名称):命名为企石大桥

(六)青塘镇那路村大桥(项目名称):命名为那路大桥。

(七)平吉镇永隆村大桥(项目名称):命名为永隆大桥。

(八)平吉镇大田坪村大桥(项目名称):命名为九佰垌大桥。

(九)平吉镇三冬村大桥(项目名称):命名为平吉大桥。

(十)相思大桥(项目名称):命名为相思大桥。

(十一)东坝村大桥(项目名称):命名为东坝大桥。

请你们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2025年12月25日

▍图文来源:钦州发布

▍图文整理:宣传和对外交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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