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被底大桥,是一座悬于深邃山谷之上的在建大桥,却曾沦为几十人扭打一团的“战场”。

彼时桥面上还没有安装护栏等防护设施,讨薪工人与保安拳脚相向、互相推搡,脚下便是万丈深渊,场面惊险到让人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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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发生在广西融从高速龙被底大桥的“云端冲突”,自2024年10月爆发以来,一直牵动着外界目光。如今,该案迎来关键新进展。

施工方6人一审获刑,因不服判决全部上诉,二审将于2月3日在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

时间回溯到2024年10月10日,事发的龙被底大桥隶属于广西融安至从江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由中国一冶承建。彼时,这座大桥尚未完工,因陷入复杂的劳务纠纷已处于停工状态,施工方与项目方的矛盾早已暗流涌动,最终在那一天彻底爆发。

网上流传的现场视频显示,冲突持续了几分钟,双方人员混杂在一起,挥拳、推搡、拉扯不断,不少人被打倒在地。惨叫声、呵斥声在山谷间回荡,而桥面两侧未安装护栏,一旦失足坠落,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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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双方均有人受伤。保安方6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4人构成轻微伤,施工工人方也有5人达到轻微伤标准。

冲突发生后,警方迅速介入,12名施工方人员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其中6人被拘留14天后释放。另有陈某明、梁某铭等6人,被检察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批捕并提起公诉。

当时网友的疑惑在于,参与冲突的中国一冶保安人员,却无一人被抓捕、未受到任何处罚,这也为后续的争议埋下了伏笔。

2025年10月31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全部获刑。

法院审理认为:6人在明知广东博祥公司与中国一冶已解除合同、新施工单位已进场的情况下,在张某武的策划指挥下,以“结算工程款”“讨要工钱”为由,多次组织民工、村民前往工地阻挠施工,即便公安民警多次劝导仍拒不停止,扰乱了中国一冶的正常生产秩序,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判决结果中,主犯张某武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梁某铭、陈某明等5名从犯,因依法可从轻处罚,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一年两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截至2025年底,除主犯张某武仍在服刑外,其余5名从犯均已刑满释放。看似尘埃落定的判决,却并未平息争议。6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始终认为,他们的行为是正常讨薪,并非故意扰乱社会秩序,对一审判决坚决不服,随即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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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该案的核心争议焦点愈发清晰。施工方6人的行为,究竟是“正当讨薪”还是“聚众扰序”?双方各执一词,分歧巨大。

一审法院认为,广东博祥公司与中国一冶解除合同后,若有工程款纠纷,应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张某武作为工地实际管理者,不应组织人员阻工。而梁某铭、陈某明等人与中国一冶无直接民事关系,更无理由阻挠施工,其主观上存在扰序故意,因此驳回了他们的辩护意见。

但被告方辩护律师表示,从冲突现场视频可以清晰看到,对峙初期,是中国一冶的保安率先拉倒双方中间的栅栏,主动冲击维权工人并动手殴打,施工方人员只是被动还击,并非故意挑起冲突。

更令人不解的是,事后只有施工方人员被追责,动手的保安却全身而退,这显然有失公允。对此,一审法院则认定,冲突的导火索是卢某贵用事先准备好的粪便泼洒保安,并非保安率先动手。

一边是施工方坚称“讨薪无错”,不服一审判决寻求公道。一边是法院依据调查事实作出的定罪量刑,双方的争议即将在二审法庭上展开激烈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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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月3日二审开庭日期的临近,这场备受关注的“云端冲突”后续案件,再次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感慨“若不是欠薪难要,谁愿意拿性命在大桥上对峙?”

也有网友认为:“无论何种原因,聚众闹事都不应被纵容。”还有网友呼吁“查清真相,既要保护劳动者权益,也要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目前,距离二审开庭仅剩两天,张某武等6人的命运,以及这场劳务纠纷的最终走向,都将在二审庭审中迎来新的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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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施工方“讨薪越界”,还是另有隐情?保安方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这场牵动人心的庭审,终将给出更明确的答案。

笔者也将持续关注审判结果,期待二审能够查清事实、公正裁决,既不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被忽视,也不让违法行为逃脱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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