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许昌襄城县库庄镇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村民林某某家的房子被划入拆迁范围。一纸拆迁安置协议,给林某某一家画了个大饼:240平方米置换房、6.5万元补偿款,置换房没到位前,每月还能领400元临时安置费。拆迁现场,工作人员还拍着胸脯口头承诺,一年半后就能搬进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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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这话,林某某一家满心欢喜配合拆迁,可他们万万没想到,这张“空头支票”一兑就是十三年。

承诺的新房迟迟不见踪影,当初协议里写得明明白白的临时安置费,也在2016年悄然停发。没了房子,没了补贴,日子过得捉襟见肘,林某某只能一次次踏上维权路。他找过相关部门,递过材料,可收到的不是解决方案,而是一张张毫无用处的“空文”。维权之路走得磕磕绊绊,问题却始终悬而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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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24年,林某某终于拿到了谢姓工作人员给的1万元过渡款。本以为是维权迎来曙光,谁成想两个月后,他就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一个月后取保候审,安稳日子没过多久,今年4月又被再次收押。

襄城县检察院的起诉书写得清清楚楚,林某某是因为拆迁安置费和过渡费问题维权,还以过渡费名义向政府工作人员索要14000元。今年6月17日,案件一审开庭,林某某坚决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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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场拆迁风波里,最讽刺的莫过于此:政府承诺的安置房遥遥无期,协议约定的过渡费说停就停,村民正当维权讨说法,反倒被扣上“寻衅滋事”的帽子。林某某的辩护律师直言,当事人的行为根本不符合检方认定的“强拿硬要”,毕竟兑现安置房和过渡费,本就是政府的义务。

如今,林某某的妻子冯某还住在诺鑫名居对面的小平房里。一抬头,就能看见那栋本该有她家一套房的欧式高楼。夜幕降临,楼里星星点点亮着几户灯,昏暗的光影里,藏着一户拆迁户迟了十三年的家。

冯某说,她准备提起行政诉讼,要回属于自己的房子。可看着那栋近在咫尺却远在天边的高楼,让人忍不住想问:当初的拆迁承诺言犹在耳,如今的安置责任却无人担责,如此“过河拆桥”的操作,让其他拆迁户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