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起隋唐好汉,大伙儿脑子里立马就是贾家楼,四十六个人磕头喝酒,那场面叫一个豪气。
秦琼当二把手,程咬金憨得可爱,大伙儿为了一句“义气”,生死与共。
这个画面,早就刻在了很多人的记忆里,成了乱世里最让人向往的兄弟情。
可要是把那些评书、小说都先放一边,去翻翻《旧唐书》这种正儿八经的史料,你会发现另一回事。
真实的历史,比书里写的要复杂,也更有分量。
那场轰轰烈烈的“贾家楼结义”,历史上根本就没发生过,它更像是一场给真正的英雄人物强行“降级”的误会。
历史上真实的秦琼、程咬金,他们的形象、地位和本事,比小说里那个讲义气的“二哥”和只会三板斧的“混世魔王”要高大得多。
咱们先来捋一捋这所谓的“兄弟会”,为什么说它不可能存在。
小说为了让故事好看,故意把人物的年龄、身份、地位都给抹平了,硬是凑成一桌喝酒。
但历史有它自己的规矩,时间线和人物关系不能乱来。
看看“四十六友”里几个核心人物的真实情况,就知道这场结拜有多不靠谱。
头一个就是年龄和地位的巨大鸿沟。
小说里,屈突通跟秦琼、徐茂公称兄道弟。
咱们查查生卒年份,屈突通是公元557年生人,到所谓的结义那会儿(大概是大业十年,公元614年),他已经快六十岁了。
这位老将军从隋文帝杨坚那会儿就是虎贲郎将,到了杨广时期更是官拜左骁卫大将军,是朝廷派出去镇压地方叛乱的一方大员,手握重兵。
再看被称为“三哥”的徐茂公,也就是后来的李勣。
他生于公元594年,结义的时候才二十岁,刚刚加入瓦岗军,算是个刚冒头的后生。
一个快六十岁、代表隋朝官方的封疆大吏,一个二十出头、跟着反政府队伍混的年轻人,俩人差着将近四十岁,立场更是水火不容。
在那个极其看重辈分和官阶的年代,让屈突通对着一个年轻人恭恭敬敬地叫一声“三哥”,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其次,这帮人的出身和阵营更是五花八门,甚至是你死我活的敌人。
这桌酒席上的人,实际上横跨了隋末社会的所有圈子:有隋朝的正规军军官,比如秦琼,人家是正经吃皇粮的,官职是建节尉,正六品,职责就是抓捕匪徒;有反政府武装的头领,比如单雄信,他是瓦岗军早期头目翟让手下的猛将,是官府眼里的心腹大患;还有忠于隋朝的朝廷重臣,比如前面说的屈突通;甚至还有突厥的王族成员,比如史大奈,他的姓氏“史”还是后来李渊赐的,本是突厥阿史那氏的贵族,是跟着李渊从太原起兵的元老功臣。
把这些人安排在一起,他们最有可能见面的地方,绝对不是贾家楼的酒桌,而是血肉横飞的战场。
更讽刺的是,小说里跟秦琼结拜的鲁明星、鲁明月兄弟,他们的历史原型,恰恰是被秦琼和他的战友罗士信带兵给剿灭的。
史书记载得清清楚楚,当时反王卢明月号称有十万大军,秦琼和罗士信只带了一千多人的奇兵,就直接爬上敌人的高楼,拔了对方的旗帜,然后打开关门放主力进来,一把火烧了三十多个营寨,把卢明月的部队打得落花流水。
让自己亲手消灭的敌人,在小说里成了拜把子兄弟,这只能说编故事的人脑洞确实很大。
再来聊聊“门神”秦琼,他可不是被小说里那个时运不济的悲情英雄。
小说里的秦琼,因为倒霉而流落江湖,甚至要当锏卖马,他的“义气”似乎总比规矩和法律还大。
这种形象虽然很受老百姓喜欢,但实际上把秦叔宝这个人给看扁了。
历史上的秦琼,压根不是什么江湖草莽,他是正经的体制内精英军官。
他本身就出身军人世家,很早就跟着隋朝名将张须陀南征北战。
后来他又到了另一位名将来护儿的帐下。
来护儿眼光很毒,早就看出秦琼不是一般人,跟别人说:“这个人又勇猛又有志气节操,将来肯定能靠自己博取富贵,怎么能一直让他当个小兵呢?”
这说明秦琼在职业生涯的早期,就已经展现出了超凡的军事才能和高尚的品德。
因为战功卓著,秦琼很早就被授予“建节尉”的官职,这是正六品的武官。
隋唐那会儿,一个县令的品级也就是从六品到从七品,地位甚至比秦琼还低。
小说里写一个县令就能随便差遣秦琼去出差,导致他路上受困要卖兵器,这在当时“文官控制武将”还不那么明显的社会里,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另外,秦琼也绝对不是幽州总管罗艺的内侄。
首先,正史里的罗艺是个性情反复无常的人,先降唐,后又叛唐,最后兵败被杀,把秦琼跟他扯上亲戚关系,本身就是一种拉低。
其次,史书记载罗艺的老婆姓孟,因为听信一个女巫说她有“母仪天下”的命,就撺掇罗艺谋反,最后夫妻俩一起被砍了头。
小说里编造秦琼的姑姑给罗艺当小老婆,更是没影的事,这无形中就把秦琼的家庭背景给降了好几个档次。
真实的秦琼,是一个“志节完整”的职业军人。
他的忠诚和勇猛,是在战场上一刀一枪拼出来的,不是在酒桌上喝出来的。
他也会为袍泽拼命,但这个袍泽,是像程咬金、罗士信这样跟他并肩作战、同生共死的战友,而不是随便在哪个酒馆里认识的江湖人士。
如果说小说对秦琼的塑造是“悲情化”,那对程咬金的塑造就是彻底的“丑角化”了。
那个拿着三板斧、贩卖私盐、大字不识一个的“混世魔王”形象,简直深入人心。
但是,历史上的程咬金,他的真实身份说出来能吓人一跳。
《旧唐书》里写得明明白白:“程知节,本名咬金,济州东阿人也。
少骁勇,善用马槊。”
这里面有两个关键信息。
第一,“善用马槊”。
马槊是隋唐时期技术含量最高、造价最昂贵的重装骑兵武器,长度惊人,制作复杂,是高级将领的专属装备。
能熟练使用马槊,说明程咬金绝对不是草莽出身,而是接受过正规、严格军事训练的马上贵族。
第二,“聚徒数百,共保乡里”。
隋末天下大乱,能在自己家乡拉起几百号人的队伍保护一方平安,这说明程咬金家里不只是有钱,更是当地有极高声望的大户人家,是地主豪强。
这跟穷困潦倒,靠贩私盐过活的形象,差得太远了。
更让人吃惊的是他的婚姻。
程咬金的原配夫人,是东阿县令的女儿,这在古代已经是标准的官宦联姻。
原配去世后,程咬金续弦娶的第二任夫人,出身更了不得,是当时天下第一等的门阀大族——清河崔氏。
清河崔氏在隋唐时期的社会地位,甚至比建立唐朝的皇族陇西李氏还要高。
古代联姻最讲究“门当户对”,一个声名显赫的顶级门阀,怎么可能把自家的女儿嫁给一个贩私盐出身的“劫皇杠”的土匪?
唯一的解释就是:历史上的程咬金,不仅个人能力出众,他的家世也绝对拿得出手,足以和顶级士族平起平坐。
那句流传很广的“宁学桃园三结义,不学瓦岗一炉香”,其实是建立在一个错误的基础上的——瓦岗那帮英雄,从来就没在一起烧过一炉香。
他们后来的分道扬镳,是每个人政治追求和个人选择不同的结果,而不是什么兄弟背叛。
如果非要找一个隋唐乱世里能代表“义气”的人物,那绝不是虚构的贾家楼,而是真实的王伯当。
当瓦岗的领袖李密众叛亲离,先降唐又想叛逃时,当时已经被封为左武卫将军的王伯当,毅然放弃了高官厚禄,明知道跟着李密是死路一条,还是选择了追随。
他悲壮地对李密说:“士为知己者死,你以前那么看重我,我愿意用性命来报答。”
最终,他真的和李密一起战死沙场。
而秦琼的伟大,更多体现在他的“志节”上。
他不会因为个人感情就破坏规矩,也不会因为所谓的江湖义气就放弃原则。
他的忠诚,是对国家和统帅的忠诚;他的勇猛,是在千军万马中冲锋陷阵、斩将夺旗的战功。
这是一种超越了狭隘江湖情谊的大义与大勇。
小说放大了秦琼的“义”,却削弱了他的“武”和“节”。
一个能在百万军中来去自如,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帝国猛将,他的个人能力和历史分量,远比一个需要靠兄弟接济的江湖人物要重得多。
当李世民下令绘制凌烟阁二十四功臣图时,秦琼与程咬金的画像被高悬其上,他们的身份是开国元勋。
而在瓦岗的另一头,因拒不降唐而被杀的单雄信,只在史书中留下了李勣为他收尸时的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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