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天津)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栏获悉,2025年12月31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泰达南港集团”)收到85.5225万元罚单,处罚机关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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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显示,泰达南港集团的违法事实是:未取得海域使用权,非法占用海域。违法行为类型显示,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七倍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捌拾伍万伍仟贰佰贰拾伍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规资执(海洋)处罚字﹝2025﹞第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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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泰达南港集团官网介绍,公司隶属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达 英文缩写TEDA),泰达南港集团位于经开区南港工业区,是南港工业区的运营服务主体。泰达南港集团拥有园区开发建设、综合运营服务、产业引进促进、智慧物流贸易、绿色生态环保、市场化服务等核心业务,具有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投资运营、产业促进、园区服务等职能,具备以项目带动投资、以投资促进发展的市场化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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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1582804.3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杨,大股东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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