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05)启执字第1229号一案中,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陆国华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陆国华,男,1973年10月13日生,汉族,住江苏省启东市海复镇复兴路260号。

未履行标的额本金31270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申请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0513-68183917。

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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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二六年一月五日

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21) 苏0681执1779号一案中,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邱守威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邱守威,男,1955年4月10日生,汉族,住江苏省启东市北新镇小花效村十组143号。

未履行标的额59383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经分配后申请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

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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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二六年一月五日

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23) 苏0681执4463号一案中,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朱海峰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朱海峰,男,1978年11月6日生,汉族,住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天星村三十三组42号。

未履行标的额543240元及相应违约金、迟延履行利息,执行费5932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经分配后申请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

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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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二六年一月五日

▌来源:执行局

▌责编:政治部 徐越

▌校对:政治部 胡丹

▌终审:陈杰、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