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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我看到新的希望了。”黄枭腾站在父亲坟前,手里攥着湖南省检察院的申诉受理通知书轻声说道。

这一刻,距离父亲黄振扬逝世已近九年。

2017年4月25日,黄振扬抱憾而终,临终前将儿子叫到床前嘱咐:“我的案子,你还是要帮我努努力。”这位前桂东县邮电局职工在1986年因一桩54万元的锡锭生意被定为诈骗罪,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从那一刻起,黄振扬踏上了一条长达三十多年的申诉路。正义在他去世之前一直缺席。黄枭腾从父亲手中领过接力棒,继续着这场跨越整整四十年、持续两代人的正义追求。

2025年10月27日,案件迎来了转机——湖南省检察院正式受理了黄振扬案的申诉。尽管过去两个月里,还没有新的消息。

一桩改变命运的生意

时间回到1984年12月,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大江南北。35岁的黄振扬是桂东县邮电局的一名报务员,由于翻建老宅和母亲病故,家庭经济拮据。

在单位领导同意后,他利用工作之余干起“提篮子”的活,通过介绍业务赚取中介费补贴家用。

彼时,福建寿宁县外贸局业务员张世明找到黄振扬,希望他帮忙介绍锡锭货源。郴州是锡矿重要产区,黄振明得知桂东城关镇有锡锭存货后,便答应帮忙。

因货源特殊,需要现款提货,黄振扬要求张世明先预付货款。张世明同意汇款,但要求款项必须进入国营单位账户。

黄振扬找到在桂东县饮食服务公司工作的同学胡某,说好通过交管理费的形式,借用公司名义做生意。

他又请托在法院当法警的同学,在合同上盖了桂东县法院食堂专用章,盖章时遮掉了“食堂专用”字样。

第二天,张世明发现公章问题后提出质疑,黄振扬如实相告。在张世明要求下,他们又补盖了饮食服务公司的公章,随后办理了54万元货款的进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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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扬和儿子黄枭腾

为履行合同,黄振扬四处托人寻找锡锭,并根据货源情况向衡阳供货单位汇款36.5万元。

然而,寻得的货物均不符合张世明要求。1985年8月5日,张世明从衡阳发电报给黄振扬:“有货都不要了,立即退款”,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

黄振扬第二天便主动退还了账户上的15.5万元货款。由于饮食服务公司欠银行贷款,账户上剩余的38万元被银行冻结,后由工商局处理退还。

最终,寿宁县外贸局共收到退款53.5万元,仅剩5000元未还。黄振扬自己又退还了3100元,实际只剩1900元未能清还。

从天而降的牢狱之灾

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然而命运却给黄振扬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

1985年9月7日,桂东县法院致信公安局,称在调查法院食堂公章被伪造过程中,发现黄振扬涉嫌诈骗。次日,公安局立案侦查,黄振扬被带走,虽曾获准取保,但在12月28日被正式逮捕。

1986年11月26日,桂东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由于当地无人愿意为黄振扬辩护,最终只能由一名刚毕业无律师证的村民周金华担任辩护人。

法院认为,黄振扬作为国家职工,在无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采取欺骗手段,非法与他人签订购销合同,骗取货款5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判决书称,本应从重处罚,但鉴于案发前退回了大部分货款,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我父亲始终认为自己只是中间人,不构成诈骗。”黄枭腾回忆道。黄振扬提起上诉,但郴州中院维持了原判。

在狱中,黄振扬因表现良好获减刑2年6个月,于1993年刑满释放。

漫漫申诉路

“回到家,我看到我爸站在厨房看我妈做晚饭,我弟跑过来问我‘哥,这是谁?’,我说老爸呀。”黄枭腾清晰记得父亲出狱那天的场景,“我爸这时走出来,把我和姐姐弟弟抱在怀里大哭。”

出狱后,黄振扬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我这个案子好冤”。他不断向各级法院申诉,但次次被驳回。他给时任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阳杰写信,虽然获得了批示,却依然无果而终。

2005年,黄枭腾有了一定经济能力后,决定兑现承诺,为父亲打官司。他陪父亲在长沙“疯狂找律师,求助记者和热心人士”。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朱培立教授关注此案后,公开发文《建议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振扬案纠错》。他在文中指出:“只要郴州市检察院、法院查清这些冤情和疑点,就足以判决黄振扬无罪。”

在各方努力下,2009年10月14日,郴州中院决定对黄振扬案进行再审。然而希望之后却是更深的失望——2010年7月6日,法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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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培立教授直言,如果当时没有“内部人员干扰”,黄振扬案绝对不会维持原判。黄枭腾也表示,再审庭审后,审委会曾讨论通过无罪判决,但上报省高院后却被驳回。

黄振扬案也引起了时任湖南省人大代表陈建教的重视。2013至2015年间,他三次致信湖南省检察院、省高院和省委政法委,希望重审此案。

然而,2014年3月24日,案件被移交郴州市检察院办理后,申诉再次被驳回。

黄枭腾回忆,当时“去了四个检察官和他谈,表示以司法救助的形式可以补15-20万”。他告诉父亲,若愿意可拿钱算了,但黄振扬坚决拒绝。

“他不要钱,要去上访。”黄枭腾说,父亲甚至舍不得坐一块钱的公交车,在长沙待了一个月,却连有关部门的门都没能进去。

为父洗冤的决心

长期奔波使黄振扬身体日渐衰弱。在儿子劝说下,他一度想要妥协。就在当地办理养老金和司法救助的过程中,2017年4月25日,黄振扬突发疾病去世,计划落空。

父亲病危时,把黄枭腾叫到跟前嘱咐:“我的案子,你还是要帮我努努力。”这句话让黄枭腾从此肩负起为父洗冤的责任。

在去过的八年多时间,他几乎尝试了所有渠道:请律师代写申诉状,请媒体报道案情,自己撰写文章,甚至跑遍所有相应的部门,逐级信访。

2025年7月28日,黄枭腾踏上进京上访的艰难之路。 北京的夏天炎热而漫长,这位来自桂东的汉子穿梭在繁华都市中,面对陌生环境和复杂人际关系,始终坚持着信念。

地方政府得知他进京上访后,接连派了几批人员前来协调沟通。 压力之下,黄枭腾却更加坚定。

从北京回来后,当地提出给予90万元,条件是息诉息访。黄枭腾拒绝了:“我父亲在世的时候,一直说自己是被冤枉的,我这么多年替父喊冤,不是为了钱,只想还父亲一个清白。”。

县里召开了听证会。黄枭腾在会上直言:“当年跟我父亲合伙做生意的人都还健在,有本事你们把他们也抓去坐牢,这样我就息诉息访。你们就给我父亲一人定罪,这不是欺负人吗?”。

案件的转机

在黄枭腾不懈努力下,2025年10月27日,其父黄振扬诈骗罪一案的申诉获得湖南省检察院受理。

代理律师在深入研究案卷后认为,这是一起明显的错将合同纠纷当作刑事犯罪的案件。

“黄振扬的行为完全不符合诈骗罪的构造。”律师分析道,“他从未隐瞒自己的职业身份,且与张世明约定的合作模式也不需要其具备销售锡锭的授权或资格,他只是中介角色。”。

律师指出,原裁判错误地认为于“锡锭中介”必须有锡锭现货,错误地认为干“房产中介”的自己必须有房子。这种逻辑明显不符合常理,也不符合当时的交易习惯。

最值得注意的是,“受害人”张世明本人从未认为自己是诈骗受害者。

为父喊冤的黄枭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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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父喊冤的黄枭腾

他在1986年6月25日的调查记录中陈述:“在签订合同以后到我们汇款以前,我们没有发现他有诈骗的目的,也没有想到他会诈骗我们。”

与黄振扬案相似,近年来中国司法系统在纠正冤错案件方面展现出新态度。如最高检在2021年就通过一场公开听证会,成功化解了一位八旬老汉长达十年的行政争议。

最高检副检察长杨春雷当时强调:“把案子办成铁案,真正做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就必须依法办理。”这一理念正在越来越多司法实践中得到体现。

2025年,与黄振扬案同时期,黑龙江逊克县通过县乡综治中心联动,成功化解一起持续多年的父子土地债务纠纷,修复了濒临破裂的亲情关系。

2025年,江苏南通崇川法院判决一起案件,明确成年子女对未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这些案例都彰显了中国司法系统在实质性化解纠纷方面的努力。

对于黄枭腾来说,四十年来正义虽然迟迟未到,但终于显露出一线曙光。“很多人包括同事、家人都劝我不要搞了,搞不赢,可我就是不放弃,在有生之年我一定穷尽一切,为父亲讨个公道。”。

岁末的寒冬,黄枭腾再次站在父亲坟前。湖南省检察院的受理通知书被他小心翼翼地复印了多份,原稿珍藏在家中,复印件则随时带在身边。

“如果这次能够平反,我会把判决书烧给父亲,让他知道这个世界还有公道在。”山风吹过,黄枭腾的目光望向远方,四十年的光阴在那一刻仿佛凝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