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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荀子以“天下国家”为视域,发展了孔孟的王霸观,提出了王道、霸道与强道的三分法。荀子一方面推崇王道,强调王者仁、义、威均需高于天下各国;另一方面也不否定霸道,认为对于诸侯、国君而言,霸道也是可以接受的次优的政治类型。荀子的强道有负面、正面之分,负面的强道实为亡道,是他所批判的,但正面的强道作为次于霸道的政治类型,也是可以接受的。荀子论王霸,既突出义或礼义,也不忽视强,而是用义去规范强,用强来实现义;既坚守道德理想,又表现出政治现实主义的特点。在荀子思想中,国家与天下之间存在着紧张、冲突。这种冲突既体现在荀子对于王道、霸道、强道的理解上,也反映了荀子政治思想的基本特质和内在矛盾。只有回到王道、霸道、强道的三分法,才能对荀子的王霸观作出全面、准确的理解。

荀子的“王者之制”以西周封建制为骨架,同时又吸收了战国以来郡县—官僚制的积极成果,“寓郡县之意于封建之中”,设计出一种兼采周制与秦制的混合体制。在这种体制中,“天下”是最高的政治统一体,而“天下”又包含众多的“国”。其中天下是“大具”,是“至重也”“至大也”“至众也”(《荀子·正论》)。天下不仅指地理空间、政治统治,同时还代表一种文化或价值秩序。国则是“小具”,是由土地、人口、礼义、法律组成的政治共同体。

战国时代,天下失序,如何重建政治秩序,成为学者关注的重心。由于周天子已形同虚设,故重建政治秩序的责任便落在了国,“国者,天下之大器也,重任也”“国定而天下定”(《荀子·王霸》)。那么,在列国并存的时代,如何处理国与国的关系,重建天下秩序?是效法三代,还是学习五霸?是依靠德,还是力?这便是后世儒家津津乐道的王霸之辨。王指王道,即三王之道;霸指霸道,即五霸之道。另外,战国诸侯推行兼并,可称为兼并之道或强道。先秦儒家推崇王道,有保留地接受霸道,坚决反对“今之诸侯”的强道。

需要说明的是,后人所说的王霸之辨语义已发生变化,霸道已不是指五霸之道,而是指以武力、刑法、权势等方式统治天下,实际是指“今之诸侯”的强道,这样王道与霸道便成为对立关系,尊王贱霸成为人们对儒家的刻板印象,严重影响对先秦儒家尤其是荀子王霸之辨的理解。故本文首先对先秦儒家王、霸的本意作出考察。其次说明荀子对于王道、霸道、强道的真实态度,尤其对荀子强道的内涵作出具体分析。最后从天下国家的角度对荀子的王霸之辨作出新的解读。

一、王、霸溯源与孔孟的王霸观

如学者所言,王霸之辨是“中国人讨论政治时的基本概念之一”(1)。由于儒家推崇三代,视三代为理想社会,故其所谓王道指三王之道,即夏禹、商汤、周文王(包括武王)所开创的道。由于天子称王,其所执之政为王政,所行之道为王道。而周文王、武王提出以德配天,敬德保民,故先秦儒家主要是从文武之道来理解三王之道,其推崇的实际是指周道。

再说霸道,《左传·成公二年》疏:“霸者,长也。言为诸侯之长。”(2)《白虎通》云:“霸者,伯也,行方伯之职。”王力指出,霸与伯为同源字,“在‘诸侯之长’的意义上,‘伯’‘霸’实为同一词”。(3)故“霸”为地方诸侯之长,其字亦作“伯”。据《古本竹书纪年》:“殷主(注:宋本‘主’作‘上’)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君绵臣也。”《史记·周本纪》亦载:“王季卒,子昌立,是为西伯。西伯曰文王。”河伯、西伯均为诸侯长,他们拥有自己的军队,可裁决诸侯间的纷争,协助天子维护一方的秩序。

平王东迁后,“周室衰微,诸侯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史记·周本纪》)。裴骃集解:“长诸侯为方伯。”故齐桓、晋文实际就是诸侯长,也就是“方伯”。宋代司马光认为春秋五霸来自周初的二伯,未必准确。因为西周之前已有伯,如前文提到的河伯、西伯。但他认为春秋时期的霸是来自三代的伯,实际是“修旧职”,则是可以成立的。

值得注意的是,春秋的霸虽是由三代的伯发展而来,但二者已有所不同。三代的伯需经过天子的认可,协助天子管理一方之政,虽有军事和司法权,但不能对天子形成威胁和挑战,当其势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往往会遭到天子的猜疑和忌惮,故文王西伯只能“阴行善”,且因谗言被纣王囚禁在羑里。春秋的霸则不同,各霸主已摆脱天子的控制,虽然依旧尊王,但各霸主地位不是来自天子,霸主地位的获得依靠的是政治、军事势力,故霸主的出现,往往伴随有战争。

不过由于春秋是以礼为中心的时代,德、礼的观念深入人心,并影响到当时的政治运作。齐桓、晋文虽然靠“取威定霸”,但仍要以“报施救患”、维持礼义号召诸侯,而不是赤裸裸地宣示武力,类似记载在《左传》中屡见不鲜。所以春秋诸侯称霸主要还是为了维持列国间的礼义秩序。春秋时期虽然国与国之间也经常发生战争,但主要不是以吞并他国为目的,而是要“兴灭国,继绝世”(《论语·尧曰》),遵守“救患、分灾、讨罪”(《左传·僖公元年》)的礼义。

三代之时,王与霸(伯)尚未成为对立关系,故不存在王霸之辨;春秋时期,五霸取代天子主导天下秩序,这样便要对王与霸(伯)的关系作出说明。但从相关记载来看,当时人们并没有将王道与霸道对立起来,而是将二者看作一种并存的关系,如齐大夫宾媚人就认为,在“树德而济同欲”上,“四王”与“五霸”实际是相同的,只是存在方式的差别。(参见《左传·成公二年》)这种观点影响到后来的诸子,《管子·霸言》认为王道与霸道是相同的,只不过一个“得其全”,一个“得其半”,二者的差别是量上的,而非质上的。这就决定了《管子》并不排斥霸道,而是主张王霸并用。《管子》的王霸思想可概括为王霸同质、并用论。

作为儒学的创立者,孔子对孟荀及以后儒学的王霸之辨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孔子论王霸,似存在理想与现实的不同进路。《论语·季氏》载孔子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这就从根本上对五霸作了否定。孔子主张“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希望有新的王者出现。“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论语·季氏》)仁是孔子的最高理想,仁的实现则需要有真正的王者出现。孔子一生周游列国,席不暇暖,四处奔波,就是为了实现“吾其为东周乎”(《论语·阳货》)的政治理想。

不过儒者积极出仕,主要还是为了得君行道,这样现实中掌握权力的诸侯、君主就显得格外重要,自己最多不过成为管仲那样的辅佐者,这就涉及到对管仲和霸政的评价。当面对弟子管仲是否可称为仁的发问时,孔子作了肯定的回答。从天子、诸侯的纵向秩序来看,桓公居诸侯之位,却行天子“礼乐征伐”之实,当然不合法。但在天子衰微的情况下,桓公通过会盟维护了诸侯间“救灾、分患、讨罪”的横向秩序,使民众受其益,故可予以充分肯定。

孔子当然希望有真正的王者出现,居天子之位,行天子之政,消除“名不正,言不顺”的政治混乱,做到名实相符。但回到现实,他实际能选择的恐怕还是像管仲那样,得到某位国君的任用,以实现其“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的“夫子之志”(《论语·公冶长》)。傅斯年说:“孔子之政治以周为宗。以周为宗,故曰:‘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其所谓‘为东周’者,正以齐桓、管仲为其具体典范。故如为孔子之政治论作一名号,应曰霸道,特此所谓霸道,远非孟子所界说者耳。”(4)这种说法虽不准确,但并非全无道理。

孔子的王霸思想,可概括为王霸异质、由霸可王。“子曰: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论语·雍也》)孔子用齐、鲁分别代指两种政治类型,其中齐代表霸道政治,而鲁代表不彻底的王道政治,道则指王道政治,现实中与其相对应的是文武之治。所以在孔子这里,王道与霸道之间是存在一定张力的,而要消解这一张力,就要超越霸道,由霸道上达王道。

受孔子的影响,孟子一方面从“正名”讨论政治合法性,另一方面又从行为动机对王、霸作出区分。“孟子曰: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孟子·公孙丑上》)孟子将王、霸对立,如此明确讨论王霸在儒学内部尚是首次,故王霸的思想虽然产生较早,但正式使用王霸的概念则始于孟子。霸者注重实力,但又要借助仁义,需打出仁义的旗号,如此方能成就霸业。王者重视德性,有了德性就会行仁政,如此即可称王。

二者的差别在于“力”与“德”,而不在“仁义”,尽管霸道“假仁”,王道“行仁”,动机有所不同,但在推行仁义上仍是一致的。“孟子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孟子·告子下》)三王是天子,具有政治合法性,其与诸侯是上下关系,天子可以到诸侯国巡狩,而诸侯有义务向天子述职。“是故天子讨而不伐,诸侯伐而不讨。五霸者,搂诸侯以伐诸侯者也,故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同上)“讨”是天子征讨不遵从礼制的诸侯,具有合法性;“伐”是诸侯打着天子的旗号侵伐其他诸侯,不具有合法性。这与孔子对桓公、管仲的评价是一致的。

不过从“正名”的角度来看,五霸的行为虽然违背了纵向秩序,政治上不合法,但从现实功效来看,五霸通过会盟维护了国家间的横向秩序,仍有值得肯定之处,这与孔子的看法也是一致的。孟子真正反对的乃是“今之诸侯”。孟子认为,当今的诸侯违背了盟约,“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同上)。所以与孔子相比,孟子不是只讨论王道和霸道,而是采用王道、霸道与“今之诸侯”之强道的三分法。孟子推崇王道,贬斥强道,有保留地肯定霸道,就其对霸道的态度而言,与孔子仍是一致的。

与孔子不同的是,孟子不是由霸道上达王道,而是贬斥强道,越过霸道,直接上达王道。这主要是因为孟子生活的战国时代,诸侯已不满足于做霸主,而开始直接称王,如梁惠王、齐宣王等。面对这种形势,孟子只能因势利导,劝诸侯“保民而王”(同上)。在孟子看来,诸侯称王只是政治上的宣誓,本身不具有合法性。只有实行仁政,得民心而得天下,才可算是真正的王者。其王位只能是“天与之,人与之”(《孟子·万章上》),只能由天与民众来赋予,如此才具有合法性。

这样孟子立足民本,通过对王重新正名,提出了消除“名实不符”政治乱局的新思路。王不在于其血缘身份,只要秉持仁义的价值原则,积极推行仁政,赢得民众的拥护,就有资格也有可能称王天下。诚如萧公权所言:“孟子深察世变,急拯斯民,其所想往者,非周室之复兴,乃新王之崛起。”(5)但孟子所论,只是一种理想,回到现实,他又不得不依靠所贬斥的“今之诸侯”,希望通过儒者的游说,变强道而为王道,这既是孟子思想中的内在矛盾,也是在当时条件下的无奈选择。

二、荀子王霸之辨的历时性发展与强道的负面、正面含义

孟子从儒家的立场将王霸问题明确化,荀子在此基础上又作了进一步发展,二人王霸观的异同,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问题。韦政通说:“尊王黜霸,始自孟子。……以‘力’与‘德’为王霸的区别,表示孟子未能对桓公、管仲之霸业有相应的了解。由孔子称管仲‘如其仁,如其仁’,即足反证孟子‘以力假仁者霸’之说之不当。其所以然者,即因其纯是一道德的判断,而不能如孔子兼有历史的判断。……荀子王霸之辨,能直承孔子之大处,他亦以王为最高的理想,但尊王而不黜霸。”(6)韦先生认为孟子只重道德判断,不重历史判断,故主张尊王黜霸,荀子则王霸同尊,尊王而不黜霸,与孟子有根本差别。韦先生于文献失察,所论并不准确。

如前所述,孟子尊王但不否定霸,对于桓公、管仲的霸业亦有相当的肯定,在道德、价值评判的同时,也能正视五霸在历史中的积极作用。严格说来,孟子的主张可概括为尊王黜强,而不是尊王黜霸。至于孟子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孟子·梁惠王上》),主要是政治修辞的需要,是为了游说宣王越过霸道,直接实现王道,并不等于否定五霸在历史中的作用。而荀子对于王霸的态度则比较复杂,似不可一概而论。

在《荀子·仲尼》篇中,荀子同样主张“无道桓文之事”,其文云:“仲尼之门人,五尺之竖子言羞称乎五伯。是何也?曰:‘然。彼诚可羞称也。’”孔子并非不谈五霸,此于文献有征,无需多论。孔门后学中羞称五霸的主要是孟子一派,故《仲尼》篇所言,实际是受到孟子的影响。齐桓公对内杀兄争国、闺门淫乱、奢侈享乐,对外则“诈邾、袭莒,并国三十五”,其行为阴险污秽,又奢侈放荡,哪里值得称道呢?这是道德评价。但桓公“有天下之大节”“大知”“大决”,“其霸也宜哉!非幸也,数也”(《荀子·仲尼》),这是历史评价,认为桓公“不亡乃霸”,有历史必然性。

荀子所说的“大知”“大决”“大节”,主要是就统治艺术而言,指君主驾驭、控制群臣的能力。所以对于五霸,孔孟荀既能坚守道德理想,在霸道之上放置一更高的王道,批评其未及王道,同时又能从历史出发,对霸道予以一定的肯定和承认。相比较而言,《仲尼》篇对于五霸的态度与孟子近,而与孔子远。从这一点看,《仲尼》篇的王霸观倒是可以概括为尊王黜霸,而不是韦先生所说的“尊王而不黜霸”。

美国学者王志民(John Knoblock)指出,荀子在一生的不同阶段,对王霸的问题有不同的看法。在《仲尼》篇中,荀子赞扬王道,谴责霸道。而到了《王霸》篇,荀子关注的是国家的生存,故不再谴责霸道,因为霸道不仅使国家得到保存,而且提升了国家的势力和声望。(7)另外,《仲尼》与《王霸》在王霸问题上的差别,也与其言说的对象有关。《仲尼》是对孔门儒者而言,故只肯定王道,而羞称五霸。

《王霸》则针对的是当时的君主,故将霸道也作为可选择的方案之一。《王霸》云:“故用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权谋立而亡。三者明主之所谨择也,仁人之所务白也。”荀子这里也采用了三分法,除王道、霸道外,权谋当指“今之诸侯”兼并他国的权术阴谋,荀子认为其不仅不能成功,反而只能导致灭亡,故可称为亡道。王道、霸道、亡道既是对历史经验的判断和总结,也代表三种政治类型。其中王道是最优政治类型,霸道是次优政治类型,亡道则是最差政治类型。

荀子谆谆告诫君主要谨慎选择,选择不同,国家的命运也会不同。“国者,巨用之则大,小用之则小,綦大而王,綦小而亡,小巨分流者存。”(《荀子·王霸》)国家,大用之则强大,小用之则弱小,极其强大就可称王,极其弱小就会灭亡,小用、大用各半则能保存。大用之即可实现王道,小用之只能沦为亡道,大用、小用各半,既可以上达王道,也可能沦为亡道,是为霸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荀子称:“故君人者……上可以王,下可以霸。”(同上)对于“君人者”也就是国君而言,王、霸虽然存在“上”“下”的差别,但都是可以接受的。

荀子提出“义立而王,信立而霸”,与孟子用“以德行仁”与“以力假仁”说明王、霸,有相近之处,但也有差异。二人对王道的理解较为接近,只不过孟子突出仁,荀子强调义;而对于霸道的说明有一定差异,孟子突出的是力,含有贬义,荀子强调的是信,是正面的肯定。故在《王霸》篇,荀子对霸道的态度则有所改变,不再是“羞称五霸”、尊王黜霸,而是对霸道有一定的正面评价。

这既可能是荀子思想发展的反映,也与其论说对象有关。关于“义立而王”,荀子说:“挈国以呼礼义而无以害之,行一不义、杀一无罪而得天下,仁者不为也。……如是,则下仰上以义矣,是綦定也;綦定而国定,国定而天下定。”(同上)荀子的义有正义之意,“正义”一词最早就是出自《荀子》。“《传》曰:‘从道不从君。’此之谓也。故正义之臣设,则朝廷不颇。”(《荀子·臣道》)不过荀子论义主要是针对人与人的关系,但“义立而王”的“义”则兼及国与国,这是荀子义论中的一个重要但隐默的方面,这一方面主要在王霸论中体现出来。

所以“义立而王”就是要把义或礼义确立为国家的基本原则(8),对内“挈国以呼礼义而无以害之”,率领一国之人呼唤礼义而不损害礼义,把礼义作为立国的价值根基;对外“行一不义、杀一无罪而得天下,仁者不为也”,这里的“义”指符合伦理规范的行为,同时也指禁止不符合伦理规范的行为,“夫义者,所以限禁人之为恶与奸者也”(《荀子·强国》)。

王者虽以称王天下为目的,但绝不以不合道义、杀戮无辜的方式取得天下,这就与“今之诸侯”的兼并之道划清了界限,强调根据公正、正义的原则确立天下秩序。学者往往以孟子为道德理想主义,而将荀子归为现实主义,其实在以道德理想为政治的最高原则上,孟荀是一致的,荀子“行一不义、杀一无罪”“仁者不为”之论即来自孟子,应是受到孟子的影响。荀孟的思想虽多有分歧,但在王霸的问题上,二人却有某种一致性,都是孔子坚定的追随者。(9)关于“信立而霸”,荀子说:

德虽未至也,义虽未济也,然而天下之理略奏矣,刑赏已诺信乎天下矣,臣下晓然皆知其可要也。政令已陈,虽睹利败,不欺其民;约结已定,虽睹利败,不欺其与。如是,则兵劲城固,敌国畏之,国一綦明,与国信之,虽在僻陋之国,威动天下,五伯是也。…… 是所谓信立而霸也。(《荀子·王霸》)

荀子说:“凡为天下之要,义为本而信次之……此君人者之大本也。”(《荀子·强国》)对于“为天下”而言,信仅次于义。五霸虽然在“德”“义”上有所不足,却做到了守信,对天下的道理有大致了解,刑罚、奖赏、禁止、许诺也取得天下人的信任。政令只要发布,即使会损害自己的利益,也不欺骗民众;盟约只要签订,即使对自己无利,也不欺骗盟国。荀子主张“信立而霸”,突出诸侯的是“信”,而不是如孟子强调“力”,从这一点看,他对霸道的评价要高于孟子。五霸讲究诚信,是秩序的维护者而不是破坏者,而他们之所以守信,还是因为在义利的问题上,虽然没有真正理解义,但也不只是看重利,一定程度上还能顾及义。与王道、霸道不同,“今之诸侯”只看到利,而完全不顾及义,他们所行只能是亡道:

挈国以呼功利,不务张其义、齐其信,唯利之求,内则不惮诈其民而求小利焉;外则不惮诈其与而求大利焉,内不修正其所以有,然常欲人之有。如是,则臣下百姓莫不以诈心待其上矣。上诈其下,下诈其上,则是上下析也。如是,则敌国轻之,与国疑之,权谋日行而国不免危削,綦之而亡,齐闵、薛公是也。(《荀子·王霸》)

当年面对梁惠王“将有以利吾国乎?”的发问,孟子答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孟子所说的“利”指惠王“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的私欲,而孟子所说的“仁义”指公正和正义,以及对他人的责任、义务。荀子论“今之诸侯”之亡道,实际也受到孟子的影响。齐闵王等“今之诸侯”率领整个国家追求功利,他们不讲义,不守信,眼里只有利。对内欺诈民众以求小利,对外欺骗盟国追求所谓大利,这样使得臣下百姓都以诈心对待其上,上欺诈下,下欺诈上,国家分崩离析,盟国也心存疑虑,最后只能是国家不断削弱而导致灭亡。

这就是因为他们不讲义,也不讲信,而只是用权谋的手段来追求利,故曰“权谋立而亡”。需要说明的是,正如孟子一方面对梁惠王讲“何必曰利”,另一方面又主张“制民之产”,维护民众的利益,荀子也不是一概地反对利,荀子义利观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提出“义利两有”,认为“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虽桀、纣不能去民之好义,然而能使其好义不胜其欲利也。故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荀子·大略》)。“利”虽然不能除去,但要受到“义”的节制,故执政者的责任便是帮助民众实现正当的利。

综上所论,荀子与孟子一样,在王霸问题上都采取了王、霸、强的三分法,只不过荀子的强道有正面、负面之意。“知强大者不务强也,虑以王命全其力,凝其德。力全则诸侯不能弱也,德凝则诸侯不能削也,天下无王霸主,则常胜矣。是知强道者也。”(《荀子·王制》)负面的强道指穷兵黩武、逞强使能、兼并扩张,这样必然会引起他国的猜忌、敌对,最终导致灭亡,这实际为亡道。而正面的强道指不去挑战天子的权威,而是借天子之命保全自己,培养自己的声望,在没有强大对手出现时,也可以取得一定的成就。

另外荀子还有安存、危殆的说法,只是稍显复杂而已。荀子认为王道、霸道是异质的,这点与孟子同,而与《管子》的王霸同质论有根本的差别。孟子游说诸侯,劝其放弃强道,越过霸道而直接行王道。荀子则力陈王、霸、强的利弊,认为三者虽有层次的高低,但王道、霸道甚至正面的强道均在选择之列,要避免的主要是负面强道所导致的亡道。孟子对于王道虽然主要寄希望于他所贬斥的“今之诸侯”,但同时也有“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孟子·公孙丑下》)之说,甚至声称孔子若“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皆能以朝诸侯”(《孟子·公孙丑上》)。

荀子则更详细地论述真正的大儒得百里之地即可称王。在游说诸侯的现实策略之上,他们都有更高的政治理想,希望有真正的王者来推行王道理想。不论孟子还是荀子,都能正视霸道在历史上的积极作用,都没有简单地否定霸道,二人的差别在于,孟子希望诸侯能越过霸道直接行王道,更富有理想主义;荀子则更多是从现实出发,把霸道也放在可选择的范围之内。

以往学术界分别用尊王绌霸和王霸同尊概括孟荀的王霸观,是不准确的。在理论的层面,孟荀都主张王、霸、强三分,都持王霸异质论,都希望有真正的王者出现,使王道得以实现,在这些方面,孟荀二人的主张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在实践的层面,孟子持王道唯一论,荀子则持可王可霸论。因此之故,荀子对霸道的评价也更为积极。

三、天下国家与”“

荀子在王霸问题上,不仅延续了孟子的三分法,对霸道有较为积极的评价,更为重要的是,他明确使用了“强道”这一概念,并对“强”做了正面、负面的区分,肯定了正面“强道”的积极意义。这一点往往被学者所忽略,然而却是理解荀子王霸思想乃至其政治哲学的关键。故荀子论王霸,一方面突出义或礼义,另一方面也不忽视强,而是用义去规范强,用强来实现义;既坚守道德理想,又表现出政治现实主义的特点。出现这种情况,既与天下国家的内在结构与价值次序有关,也与荀子主张“国者,天下之大器也”相关,他希望通过“国定而天下定”(《荀子·王霸》)来实现王道理想。

与大多数国家一样,中国古代都是从父权家族阶段进入文明社会,走了“家族—国家”的发展路径。这种由父权家族发展而来的政治组织,被学者称为族邦或邦国。当时邦国数量非常多,呈现出万邦林立的局面。由于这些族邦或邦国是建立在宗法血缘的基础之上,体现出政治分层与宗法血缘相结合的特点,故邦国的范围有限,当人口繁衍到一定数量,便会向外移民,建立新的邦国。经过滚雪球式的发展,便形成不同的部族集团。

由于邦国众多,资源有限,各邦国之间难免会因为生存竞争产生对立、冲突,一般说来,凡具有血缘关系的邦国之间往往容易形成同盟关系,形成一致对外的部族集团。而当不同血缘关系的部族集团随着对外扩张而直接接触时,便会发生大规模的战争,这就是传说中的黄帝、炎帝与蚩尤之间的大战。战争的目的是为了争夺部落联盟首领的地位,但处于邦国林立的时代,任何一个部族都无法一支独大,权力博弈的结果是形成由众多邦国组成的联盟。联盟的首领由东西部族首领轮流担任,以禅让的形式完成权力的转移。这就是传说中的尧舜时期,尧、舜分别作为华夏族和东夷族的首领,都曾担任部落联盟的首领。

在这一过程中,一种超越邦国之上的“公天下”观念开始出现。《尚书·尧典》记尧的执政:“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九族”,指众多的氏族,是与尧有血缘关系者;“百姓”,指百官,是其他氏族的首领。尧作为部落联盟的首领,不仅要和睦亲族,还要处理与其他氏族的关系,进而“协和万邦”。“万邦”已超越了具体的邦国,而蕴含了一种天下的观念。《论语·尧曰》记:“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这是尧禅位于舜时,告诫其执政要公平、公正,若四海之内民众困顿、贫穷,天命即会终止,而转授他人。

舜后来也同样告诉禹。故作为部落联盟首领,其负责任的不只是一族一姓,而是四海之内的众多邦国。为了做到“公天下”,最高权力需以禅让的形式在各个部族间流转,而不可在部族内传授给子孙后代。这里虽然没有提到天下,但四海与天下的含义相近,古人想象的天下就是为四海环绕的空间。所以虽然从现有文献看,“天下”一词在周初才出现,但“天下”的观念则产生甚早,是对现实中邦国林立的一种概括和抽象。

禹按照部落联盟的传统禅位于伯益,但禹之子启凭武力夺取王位,改禅让为世袭,自此中国历史进入了王朝时期。从夏朝开始,中原出现了一个政治中心,是为夏王国。但邦国林立的局面并没有改变,王国之外仍存在众多的邦国和尚未形成国家的部落。由于禅让传统被破坏,王权集中在一个部族之中,主要代表王国的利益,天下与国家(王国)的对立开始凸显,成为王朝时期的一对矛盾。地方邦国崛起后,会对中原王国形成威胁。中原王国也想尽种种办法,对地方邦国实行控制。

夏商周三代的历史,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天下与国家对抗的历史。周人以“小邦周”剿灭商王国后,所建立的虽依然是王国,但在国家形态上出现了较大变化。一是周人通过制度创新,将分封制与宗法制相结合,实现了对天下名义上的统治。二是提出“天命靡常”“敬德保民”,完成了由自然宗教到伦理宗教的飞跃。周人虽然也实行世袭,是“家天下”,但在新的天命观下,突出了德与民的地位与作用,认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左传·僖公五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万章上》),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天下与国家的对立。

作为儒学的创立者,“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礼记·中庸》),既追慕尧舜的“公天下”,也效法文武的德治、礼治。尧舜的“公天下”对孔子及后世儒生产生深刻影响,成为其最高的政治理想。战国时期,随着兼并战争的深化,思想界兴起一股宣扬禅让的思潮,儒、墨、道、法等学者均参与其中,并促成燕王哙的让国实践。经过儒家学者的不断诠释,一种不同于、高于国家的天下观逐渐形成,天下概念也具有了多重内涵。首先,天下可以是“日月所照,风雨所至”的普天之下,也可以是天子声教所及的四海之内。前者主要是一个地理概念,后者则具有了文化的内涵。

其次,天下还可以指一种政治秩序、政权形式,一种“中央—四方”“天子—诸侯”“华夏—夷狄”的政治框架。孔子讲“舜禹之有天下也”(《论语·泰伯》),孟子讲“平治天下”(《孟子·公孙丑下》),荀子称“总天下之要,治海内之众”(《荀子·不苟》),这里的“天下”就是指政治权力和政治秩序而言。故“得天下”即得天下的统治权,而“失天下”即失去对天下的统治。

此外,由于儒家的最高理想是“公天下”,主张得民心者得天下,故天下还指天下之民,尤其指民心、民意。孔子讲“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孟子主张要“服天下”,认为“天下不心服而王者,未之有也”(《孟子·离娄下》);荀子说“取天下者,非负其土地而从之之谓也,道足以壹人而已矣”(《荀子·王霸》)。这里的天下已简化为天下之民或天下百姓的代称。

所以在儒家这里,天下高于国家,天下是无限的、至高无上的,而国家则是有限和派生的。天下更类似西方人所说的社会(society),尤西林先生称之为“天下”社会,并认为天下“是一个较‘社会’更富有意义深度并且也更有文化生命力的词”,“作为完美至善的社会,‘天下’是一种永远高于(不同一于)现实国家的理想范型,因而是规范、超越、批判现实国家的绝对尺度。同时,作为国家母体,‘天下’的公有与民本又是作为社会正义,亦即国家政府根本依据的逻辑前提”。(10)故天下是一个具有形上价值意味的概念,更能反映儒家的价值理想。

经过长期的语义发展,天下已不只是指陈空间地理和历史文化的概念,而是与“天下为公”、民本等价值理念发生内在的联系,成为具有正面价值规范性的大词,说到天下,人们往往想到的是“公天下”“民天下”“仁天下”。对于天下与国家的这种关系,荀子有着深刻的认识。荀子说:“可以有夺人国,不可以有夺人天下;可以有窃国,不可以有窃天下也。可以夺之者可以有国,而不可以有天下,窃可以得国,而不可以得天下。”(《荀子·正论》)

国是“小具”,是现实、不完满的,小人可以窃取,可以用不正当的方式(“小道”)得到,可以用阴谋权术(“小力”)持有;而天下是“大具”,是理想、完满的,小人不可以窃取,不可以用不正当的方式得到,不可以用阴谋权术持有,只有有儒家理想的圣人才可以拥有天下,或者说在圣人的身上,天下所寄寓的理想才能够真正实现。

这是因为“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吕氏春秋·贵公》)。虽然在经历了燕王哙让国失败后,孟子与荀子都不再要求实行禅让,但仍坚守公天下的观念,只不过其公天下主要体现在以民为本,实行仁政、王道上。这样天下不再是实然的经验陈述,而是代表应然的价值理想,其所蕴含的公天下、以民为本成为社会正义的基本准则,同时也成为国家合法性的根据。

然而吊诡的是,随着周王室衰落,天下失序,维护政治秩序的责任落在作为国君的五霸身上。到了战国时期,兼并战争愈演愈烈,诸子幻想有新的王者出现以结束战乱、重建秩序,这位王者,从现实的层面讲,只能是当时的国君、诸侯。即使是儒家理想的圣人、大儒,也必须有“百里之地”,才“可以取天下”(《荀子·王霸》),“无百里之地则无所见其功”(《荀子·儒效》),天下的获得依然离不开国。如果说孟子更多是立足于天下思考政治秩序,故坚持公天下,认为天子之位是“天与之,人与之”(《孟子·万章上》),主张民贵君轻,希望通过行仁政、王道统一天下的话。

那么,法家商鞅恰恰是从国家来思考天下秩序,把国家秩序推行到整个天下,把天下当作统治的对象,通过强化等级,推崇权威,以君主的法令为统治的手段,将军队的什伍制推行到乡村闾里,实现行政系统与军队组织的密切结合,同时奖励军功,通过军功爵制建立起单一的等级秩序。荀子曾经游秦,他虽然批评秦“无儒”,不重视礼义文化,但对秦国的统治方式则持肯定态度。所以荀子的情况有所不同,他既立足天下,坚守儒家的道德理想,又因为受到法家的影响,有对国家实力、富强的考虑。

荀子说:“凡兼人者有三术:有以德兼人者,有以力兼人者,有以富兼人者。”(《荀子·议兵》)他虽然坚持“以德兼人”,反对抛弃德而片面地“以力兼人”“以富兼人”,但也认识到富强的重要性,荀子著有《富国》《强国》篇即是明证。《荀子》一书反复论及强弱的问题。在《议兵》篇,荀子说到“强弱之本”“强弱之常”“强弱之凡”,而要做到强,除了儒家所倡导的君贤、隆礼贵义、好士、爱民、守信等主张外,还涉及政令、赏罚、械用兵革、集权等内容,这些已超出孔孟的思想范畴,明显受到法家的影响。

在《富国》篇,荀子在强调隆礼、爱民、守信的同时,也把兵之强弱看作国之强弱的一个重要内容。荀子已意识到,重建天下秩序,仅仅有道义的力量还不够,还必须以实力为基础,必须做到强。这说明荀子在坚守儒家价值原则的前提下,也充分肯定强道的积极意义,要求国君审时度势,在可能的条件下去追求强大,“欲强而强”(《荀子·王制》)。而要做到强,就必须有分、有义。荀子论义,似有侧重国家和天下的不同,这一点往往被学者所忽略。

由于荀子设计的“王者之制”是以分封制为骨架的,是“寓郡县之意于封建之中”,既希望有最高的王者来“一天下”,又反对用武力兼并其他国家,而是想靠道德之威来赢得天下的归附,而天下之内又包括了众多的国。这样荀子的义作为公正、正义,既是国或者群内部的组织原则,也涉及国与国或群与群之间的交往原则。《王制》篇称“义以分则和”主要讨论的是国家内部的义;而《王霸》篇的“义立而王”则主要讨论的是天下秩序的义,以往学者对此多有忽略,但这却是荀子义论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国之群也就是国家内部,荀子所说的义主要是指差等原则,认为“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荀子·王制》)。要建立秩序,实现富强,就必须对每一位成员的身份做出规定和区分。“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荀子·荣辱》)人与人之间有了尊卑贵贱的差别,才能形成支配—服从的关系,进而实现富强。所以不平等才是公正、正义的,“夫是之谓至平”(同上)。而要建立等级秩序,对人群做出区分,就必须有一个绝对的权威——圣人或先王。名分、礼义是由先王所制定,而现实中的人君则是管理名分的关键,肯定名分就必然要隆君,要赞美、歌颂君主,这是名分政治的内在逻辑。

但是在群与群——也就是天下秩序上,荀子则主张“义立而王”,声称“行一不义、杀一无罪而得天下,不为也”(《荀子·儒效》)。以往学者多认为荀子有滑向法家的倾向,甚至将其归为法家,主要是着眼于国家层面的富强。但荀子肯定富强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实行王道,在工具价值之上,还有更高的伦理价值。如果说在国家治理上,荀子较多受到法家的影响,因而表现出重视权威、强化等级的思想倾向,那么在天下秩序上,他依然坚守了儒家公天下、民本的价值理想。在荀子这里,国家与天下之间是存在着紧张、冲突的。这种冲突体现在荀子对于王道、霸道、强道的理解上,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荀子政治思想的基本特质和内在矛盾。

注释

(1)李明辉:《孟子重探》,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41页。

(2)《左传正义》第2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699页。

(3)王力:《古汉语字典》,中华书局,2000年,第1619页。

(4)傅斯年:《性命古训辨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21页。

(5)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100页。

(6)韦政通:《荀子与古代哲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6年,第126页。

(7)参见Knoblock,John H.,trans., Xunzi: A Translation and Study of the Complete Works,Vol.2,Stand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0,p.139.

(8)荀子言礼义或偏重礼,或偏重义,偏重礼指符合义之礼,偏重义指礼之义。这里指义之礼,即符合正义的礼。参见梁涛:《仁学的政治化与政治化的仁学》,《哲学研究》2020年第8期。

(9)有学者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参见杨海文:《汤武放伐与王霸之辨——从〈荀子·议兵〉看孟荀思想的相似性》,《哲学研究》2014年第10期。

(10)尤西林:《阐释并守护世界意义的人——人文知识分子的起源与使命》,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35、144页。

原载:《中国哲学史》2025年第6期

作者:梁涛,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古文字学与中国古典文明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