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最后一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发布一纸罚单,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辖下的济宁市邹城支公司、金乡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因多项违规行为,合计被处以14.2万元的罚款。

根据处罚信息公开表,平安人寿济宁市邹城支公司因“欺骗投保人、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外利益”被罚款10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警告并罚款1.2万元、警告并罚款2万元;平安人寿济宁市金乡支公司因“代理人管理不规范”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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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信息显示,平安人寿两家县支公司的违规行为主要集中于销售误导和代理人管理两大典型领域。邹城支公司及其两名管理人员因“欺骗投保人”和“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受罚,这类违规违法行为通常表现为夸大保险产品收益、混淆概念、或通过赠送礼品、返现等不当激励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是监管机构长期重点打击的对象;金乡支公司则因“代理人管理不规范”而被处以警告及罚款,代理人管理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销售行为的合规性和公司风险的管控水平,管理不规范往往与误导销售相伴相生,为公司违规行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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