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郭潇 刘树槟)近日,赤城县人民法院通过“庭前教育+庭前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纠纷,守护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17岁的小强(化名)因小矛盾,纠集小博(化名)、小杰(化名)等多个朋友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小博、小杰均出于朋友义气“帮忙”,最终造成多名未成年被害人受伤。案件进入刑事审判程序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在庭前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庭前教育环节,承办法官对几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指导,告诉他们打架打赢不是有面子,讲义气也要有原则。他们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不仅给被害人带来身体与心理的双重伤害,也使自己受到法律的惩罚。同时,承办法官也向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指出监护失职问题,要求他们反思不足并制定帮教计划,形成教育合力。几名未成年被告人经过法官的教育引导,流下真诚悔过的眼泪,表示这次事件之后一定会改正错误。
承办法官进行庭前调解时,分别与被害人、被告人及家属沟通,一方面向未成年被害人的家属说明被告人的悔罪诚意及赔偿能力,并安抚他们的情绪;另一方面向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属明确法律责任,引导他们主动承担赔偿义务。起初,双方因赔偿金额差距较大而僵持不下。对此,承办法官多次组织沟通,结合被害人实际伤情,提出合理赔偿方案,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从而使被告人在后续能够获得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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