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曾说:“国内有相当一批有钱人,都是靠着侵吞国有资产而发家的。这些人所侵吞的钱,大多都是六七十年代人民集体劳动,共同创造出来的财富。
乡镇企业被个人承包,集体资产进了个人腰包,国有资产被个人变卖。说白了,就是把大家的变成小家的,公家的变成自家的。”
李敖的批判,是一面镜子。财富不会凭空消失,只会转移。侵占者不发明新技术,不开拓新市场。他们只重新分配存量:从大众流向个人,从未来流向现在。
在越南,堪称“汽油女王”,全越石油公司经理兼董事长梅氏红杏。她手段通天:将本应上缴的国家平抑价格基金,直接转入个人账户,她用这笔钱买了房产,以及借钱给朋友,用于个人消费,和贿赂。
全越石油公司拥有 16 家分公司、6 家石油商店。根据越南汽油和石油交易法,汽油和石油主要贸易商,必须抽取资金,成立价格平稳基金。拿来平衡世界油价和本土油价的。
但是,全越石油公司没有抽取资金,反而套利挪用资金,安排做假账,将国家的财产,全部转移到自己口袋。
为获得进出口许可,她向众多高官行贿超3150亿越南盾。致使国家损失高达1.46万亿越南盾,最后,她被判重刑30年。
早期是粗放侵占,后来是“合法”腾挪,手法在进化,本质未变,利用权力与信息的落差,假公济私,损公肥己。财富的创造值得歌颂,但财富的分配方式,更能定义一个社会的文明与未来。
讽刺的是,批判别人的老李,自己也曾卷入一场轰动港台的侵占案。1980年,《文星》杂志创办人萧孟能,将昔日挚友李敖告上法庭。
萧孟能与妻子朱婉坚在台北文星书店,1957年创办《文星》杂志。1961年,“伯乐识马”,发现李敖,邀他加盟《文星》。
李敖加入《文星》之后,掀起“中西文化论战”,让《文星》风生水起,财源滚滚,但是,因为李奥敖言辞激烈,口无遮拦,抨击当局,导致“文星书店”被查封,“文星集团”破产,无奈之下,萧孟能避走海外。
1987年离台赴美定居。临行前,将全部财产,房产、收藏的名人字画印章,全都托付给李敖,这笔财务,总值超两千万新台币。
他深信这位“斗士”,人品贵重,值得托付,谁料想,半年后归來,财产被全部霸占,李敖无意归还,交涉无果,对簿公堂,最终,法庭判决李敖侵占别人财产,被判入狱半年。
李敖的狂妄,是精明的计算,他擅察风向,权衡得失,批评当权者,是他选择的“玩法”。他料定后果可控,用牢狱之灾换来“斗士”光环。
世界上本来没有资本家,成为资本家,就需要原始的资本累积,否则连启动资金都没有,而资本的第一笔财富,都是肮脏的,血淋淋的。
国企改制,一般都会分三步,第一步,先做亏优质资产和业务;第二,制造恐慌,说这企业不改制,大家就要完蛋;第三步,以几乎白送的低价,把国有资产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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