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看到重庆市垫江第一中学校发布的“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近日,网传“我校教师以不当方式处理学生烫发染发”一事引发社会关注。对此,我校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核查,2026年1月7日,我校德育处教师在处理某学生的烫发染发问题时采取强制理发行为,其工作方式简单,行为不当。学校对涉事教师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责令其向该学生及家长当面道歉,已取得谅解。目前,学校教学秩序正常。
我校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管理。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关心!
2026年1月8日
像如此学校向学生发布的道歉通报过去有,将来还会有,然而面对教育场景中的矛盾纠纷,一句“学校何错之有?”的叩问,值得整个社会深思。不少人已然警醒:强迫教师向学生作出此类“憋屈的道歉”,非但难以达成正向教育的初衷,反而可能在孩子心中埋下扭曲的种子,让他们误将“违规有理”“维权过度”当作行事准则,进而影响其规则意识与正确价值观的塑造。
厘清是非的前提,是回归事件本质: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在前,这是所有讨论的基础事实。倘若社会舆论在争议出现时,不分青红皂白地将矛头对准学校的处置方式,用放大镜审视教育者的每一个举动,却对学生自身的违规行为轻描淡写、视而不见,这种失衡的评判导向,本质上是对不良行为的变相纵容。教育的核心是立德树人,而公平公正是立德树人的基石,当争议的评判偏离这一原则,只一味苛责学校与教师,却放任违规行为被忽视、被淡化,这样的教育争议现象,着实令人痛心与担忧。
从规则建构与责任担当的层面审视,更应主动致歉、作出检讨的,实则是违规学生及其家长。学校是实施教育、保障全体学生受教育权的公共空间,每一项规章制度的设立,都是为了维护校园秩序的稳定、保障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违规学生的行为,不仅直接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育管理秩序,打破了校园生活的有序节奏;更给教师增添了额外的工作负担与管理压力,教师本应将更多精力投入教学备课、关爱学生成长,却不得不耗费大量时间处理违规后续事宜;同时,这种行为也严重损害了校园规则的严肃性与权威性,若不及时纠正,可能引发“破窗效应”,让其他学生对规则产生轻视心理,进而影响整个校园风气。
因此,此类教育争议的解决,不应是对学校的单方面“审判”,而应回归责任本位:让违规者正视自身行为的后果,通过公开检讨等合理方式承担责任,既是对校园规则的维护,也是对全体学生的正向引导。唯有坚守“违规必担责”的公平底线,才能让教育回归育人本质,让校园规则真正成为每一位师生都敬畏、遵守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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