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报

为进一步推进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困境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实施意见》明确,将构建涵盖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服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人身安全保护、法定监护责任六大体系的困境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到2030年,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乡服务差距显著缩小;到2035年,建成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福利体系,广大儿童共享共同富裕福祉。

《实施意见》提出未来将围绕三方面进一步推进困境儿童福利事业。其中,在构建“物质+服务”多元保障格局方面,提出要提升分类兜底水平、衔接帮扶水平、接续保障水平、普惠均等服务水平、重点群体关爱水平。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一定比例,向一般家庭中的重残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补贴。鼓励探索加大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和低收入帮扶家庭儿童的关爱帮扶力度。

在构建“政府+社会”多元发展格局方面,《实施意见》对基层儿童福利服务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村(居)民委员会择优选任至少一名儿童主任,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超过30人或流动儿童人数较多的村(社区)应适当增强儿童主任力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强专职儿童主任队伍建设,推动儿童主任队伍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完善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者激励保障措施;健全儿童主任岗前培训、年度轮训机制。到2030年,全市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儿童主任比例不低于50%;到2035年,儿童主任持证比例达60%。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要依托“杭民星”“杭小育”等智能体,形成精准高效、普惠可及的数智服务网络。加强“人工智能+儿童福利”智慧实践,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困境儿童康复、特殊教育、心理关爱等领域的应用。(王子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