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1月9日电 (记者郭莹)近日,全国第一个以诈骗罪提起公诉的跨货车、网约车领域的成都市郫都区“套路运”案件,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3名主犯刑期分别为11年6个月、10年、5年,6名从犯刑期为6年、缓刑1—3年不等。郫都区“套路运”判例,实现了从民事调解、民事诉讼解决单个司机诉求到立案侦查、刑事诉讼打击违法犯罪的关键转变,标志着“套路运”治理在行业监管、公安侦查、司法实践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对于震慑不法分子、教育从业人员、保障司机权益、形成示范引领、推动系统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套路运”是一种针对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的复合型诈骗手法,通过虚假招聘、诱导贷款购车、签订不平等合同等方式,诱骗司机陷入债务陷阱,严重侵害司机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此次裁定的案件具体情况为:2022年3月至2023年5月期间,9名涉案人员通过成立空壳物流公司,在招聘网站发布“月入过万”“保证货源”等虚假广告吸引求职司机,再以“公司担保购车”为由,诱骗其高价购买指定车辆,并通过虚报车价、利用信息差加收费用等手段非法牟利,从中骗取意向金、车款差价、首付款、保险费等。提车后,被告人安排求职者与实际存在物流货运的公司签订联合运输协议,约定具体的货运时间,在实际操作中不派单或派出货运时间超长、超载的长途单让司机不能达到约定货运时间、无法盈利而不再接单,要求退车。后续纠纷处理中,售后人员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还费用,并以司机可以将车交给公司帮助其找人接手贷款费用,收取司机保险费、车辆使用费等费用后向其他求职者转让。当某家物流公司售后纠纷较多时即采取关闭公司的方式以逃避退款,并另成立新公司继续作案。
此前,“套路运”因涉及购车、贷款、挂靠等多个环节,常被伪装成“经济纠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很难。为解决这一问题,从2023年开始,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先后联合四川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政法委、公安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管局四川监管局、省总工会等12部门,聚焦从业准入、购车入市、生产经营、打击违法犯罪等环节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全链条专项治理,省级督办解决重点“套路运”相关诉求1046件、治理冒头企业219家。特别是聚焦办成一个典型示范案件,省市县三级公安、检察院、法院、交通等部门密切协作,历经艰难取证,多次补充侦查,全链条“综合会诊”,锲而不舍找到“非法占有、虚假承诺”两大侦办突破点,逐步完善证据链条,最终推动郫都区“套路运”案件以诈骗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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