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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县人民法院

公 告

遂川县人民法院

听证公告

本院在审理遂川县兴隆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件过程中,遂川县兴隆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认为遂川县兴隆牧业开发有限公司、遂川县裕鑫农牧有限公司、江西和川生态农牧有限公司3家企业存在法人人格混同的表征因素和实质因素,且无法区分各企业之间的财产,单独对兴隆牧业公司实施破产清算会严重损害兴隆牧业公司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遂于2025年12月24日向本院提交了《关于遂川县兴隆牧业开发有限公司、遂川县裕鑫农牧有限公司、江西和川生态农牧有限公司3家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的申请》,认为该案符合《全国法院破产审判会议纪要》(法[2018]53号)第32条规定,申请对以上3家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现本院对此申请组织各方进行听证,听证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下午3点,地点为遂川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

来源:遂川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