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某松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 “南昌松锋”)破产重整过程中的多重违规问题引发广泛关注。多名债权人反映,自 2023 年公司重整计划获批以来,江西某正和信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下称 “正和信房地产顾问”)违约、管理人严重失职等问题频发,导致相关债权人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

重整投资人三违履约:分文未付竟获项目全掌控

2023 年 11 月,贵溪市法院裁定批准南昌松锋《重整计划(变更草案)》。2025 年 2 月,正和信房地产顾问以 3.16 亿元竞得该公司核心资产桃源居开发项目,并于 3 月正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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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明确约定,正和信房地产顾问需在 2025 年 5 月 17 日前支付 2000 万元履约保证金,并于 9 月 28 日前累计支付 1.264 亿元重整投资资金。然而截至目前,该公司仅支付了 500 万元履约保证金及一份 2000 万元的非现金履约保函,核心的重整投资资金分文未付,已构成三次严重违约。

更令人费解的是,在未履行核心付款义务的情况下,正和信房地产顾问已于 2025 年 5 月完成南昌松锋 100% 股权变更,6 月便取得施工许可进场施工,这一操作严重违背了重整计划中 “支付资金为取得开发权前置条件” 的核心约定。此外,正和信房地产顾问拟以桃源居项目房产抵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但相关支付行为未纳入实质监管体系,潜藏着欠薪及工程款纠纷等涉众风险。

协议与重整计划相悖:债权人现金清偿权遭漠视

多名债权人指出,《重整计划(变更草案)》中已明确约定债权清偿方式为现金清偿,然而重整投资人与相关方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书》,却擅自将清偿方式变更为 “以房抵债”,且房屋单价、房源挑选规则等核心条款,均未依法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严重侵害债权人的知情权、决策权与合法权益。

此前,管理人在重整计划中曾明确划定规则:针对债权人破产前的 “以房抵债” 债权,仅确认一套房屋用于抵偿,超出一套的部分按普通债权以现金方式清偿。但出人意料的是,管理人在与重整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中,却另行同意投资人以显著高于合理水平的房价,再次以房屋折抵债权人债权。此举实质上是强行收回破产前已办理合法以房抵债手续的商品房,交由投资人后再高价转抵给原债权人,实则是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强权压制,引发债权人强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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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第四次债权人会议测算的债权总额8.3亿元。目前,已有债权人确认通过 “以房抵债” 获得 2300 万元房产, 1.2 亿元债权已签订相关拿房协议。而管理人竟将这些“备案拿房协议”直接充抵重整投资人应缴纳的资金,导致明确要求现金分配的债权人权益受损。依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必须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案涉《重整投资协议书》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属于典型的违规操作。

管理人审核失职:虚假债权横行 资金挪用未追

有债权人透露,南昌松锋管理人在债权审核过程中存在严重履职失职。一方面,未对公司超 7.8亿元的应收款及预付款、开发成本进行实质性审计,导致大量资金被以工程款、借款等名义转移挪用,部分超出法定利率支付的利息未依法扣减,造成债权金额被超额确认。

另一方面,管理人未履行基本核查义务,便草率确认多笔虚假债权。经查,南昌松锋相关负责人漆某荣与刘某琴、刘某辉等人相互串通,通过伪造银行流水、虚构借据等方式申报虚假债权,涉及金额超 3000 万元。

此外,管理人对 1.09 亿元临时债权、1.27 亿元预留债权长期未开展核实工作,对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存在拖延答复、掩盖事实甚至针对性打击的行为,严重阻碍了重整进程的正常推进。

股东恶意抽逃出资:亿元资金挪用 公司资产缩水

债权人经核查发现,南昌松锋股东左某生、漆某荣等人存在严重的抽逃出资及挪用资金行为。2009 年、2014 年公司两次增资期间,通过借款方式缴纳注册资本后,随即挪用公司资金归还个人借款本息,累计挪用资金高达 4886.4 万元,直至 2020 年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仍未归还。

上述一系列行为,直接导致南昌松锋资产大幅缩水,债权人的清偿比例被严重压低。

债权人诉求明确:盼监管介入 还公平正义

面对重整过程中的多重违规乱象,债权人已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四项核心诉求:

一是督促重整投资人限期付清 2000 万元履约保证金及 1.264 亿元重整投资资金,若逾期未付则解除相关投资协议;二是要求管理人重新开展债权审核工作,撤销虚假债权,全力追讨被挪用的公司资金;三是依法追究股东抽逃出资、挪用资金的法律责任;四是维持公司股权质押担保效力,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续建进行全程监管,保障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的合规支付。

值得关注的是,桃源居项目位于江西省贵溪市 320 国道与贵白公路交汇处,占地面积 250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 41.2 万平方米,可重整开发面积约 23.4 万平方米。根据《评估报告》,项目后续建设成本为 3.7 亿元。按重整投资人 3800 元 / 平方米的商品房折抵标准计算,其折抵应付工程款的建筑面积约 9.7 万平方米,折抵 3.16 亿元债权的建筑面积约 8.3 万平方米,剩余可自主处置的商品房建筑面积约 5.4 万平方米,按此价格核算,重整投资人可获得毛利约 2 亿元。而截至目前,其仅实际支付 500 万元履约保证金,如此“低投入高回报” 的暴利模式,被债权人直指涉嫌“残暴掠夺众多债权人及国有资产利益” 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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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发稿,贵溪市法院及南昌松锋管理人尚未对上述违规问题作出明确回应。债权人表示,破产重整本应是化解企业债务、保障债权人及相关方合法权益的合法途径,但南昌松锋的重整过程却沦为少数主体侵害他人利益的工具。他们恳请相关监管部门尽快介入调查,严厉纠正重整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重整程序回归依法合规轨道,还广大债权人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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