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骑车摔死在了路边上,而她的子女竟然将路边的商铺告上了法庭,还要求赔偿50多万。有人就会问了,明明是大妈自己摔死的,和人家商铺有毛线关系。原来通过尸检发现,大妈竟然是被商铺的电线电死的。而听到这个说法,可把路边的商铺给气坏了。

既然漏电,你们应该去找供电局赔钱,和他有什么关系?但供电局又把责任推给了商铺,并表示谁家的电线谁负责。你光收钱,你不服务是不是?这不叫管理。而就在双方争论不休的时候,法院给出的判决结果却出乎所有人的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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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份的一天,家住广东汕头市鼓楼镇的陈爱群准备骑车出门买东西,但没想到就在商店的门门不了了,她的儿女却接到了一条五雷轰顶的消息。因为有人告诉他们,母亲在骑车过程中突然摔死了。

经过现场勘察,警方了解到,当天上午因为鼓楼镇下了场大雨,就在大妈骑车去菜市场的期间,因为路面湿滑不慎摔倒,后又在旁边栏杆处发生碰撞。但有周围群众突然向警方表示,就在她准备扶大妈的时候,就发现身上竟然有电流的感觉。群众描述的触电现象,警方也通知了供电所的人员,并对现场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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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工作人员发现,这家店铺门前的铁杆上竟然有明显的电流。随后警方还委托了司法鉴定中心,并对陈爱群的尸体进行尸检。结果显示,陈爱群符合奠基死亡。谁也没有想到,大妈竟然是电死的。母亲的突然离世,让一双儿女无法接受,于是他们决定要为母亲讨个说法。就这样这家漏电的商铺以及供电所,全部被告上了法庭,并且面临50多万的赔偿

据了解这家店铺的主人叫黄振明,但黄振明确表示,尽管死者家属认为他有责任,但是供电局作为管理者,才是最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而听到这些说法,供电局又说了,通过工作人员的勘察,铁皮棚上面的电源,只有一根老化漏电的线路,是接触到铁棚的,而这根线正是黄振宁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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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供电营业的规则,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责任,按照供电设施产权归属来确定,产权归属于谁就应该承担责任。所以漏电根源在用户这边,黄振宁作为该电线的产权人,理应承担责任,和他们供电所没有关系。

但黄振宁表示自己非常冤枉,因为就在2014年的时候,供电局曾对他们家的电表进行过整改,这根电线也是工作人员操作的,他自己并没有动过。而对于黄振宁的这个说法,供电局却直接否认了。虽然之前进行过整改,但这根表后线并不是他们拉的,所以黄振宁也没有拿出直接证据来表明,这根线就是供电所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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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黄振宁作为漏电电线的产权人,未能尽到管理职责,导致老化的电线接触到铁皮棚,最终酿成惨剧,应该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供电局不承担责任。2017年1月23日,法院判令黄振明赔偿原告22万余元。对于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