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12日讯,近日,福建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齐某泽内幕交易行为作出处罚。
一、内幕信息情况
2024年10月,相关公司发布公告披露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上述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重大事件,公开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24年9月11日形成,至2024年10月23日公开。
二、内幕交易情况
齐某泽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工作关系密切。2024年10月9日晚上与2024年10月12日上午二人存在联络接触。
2024年10月23日,齐某泽控制他人证券账户集中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经交易所测算,实际获利2,324,093.46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齐某泽没收违法所得2,324,093.46元,并处以4,648,186.92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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