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3月的清晨,北京西城的树枝上还挂着残雪。黄火青披着灰呢大衣,沿南礼士路步行去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楼。这位生于1901年的老人,眉毛雪白,脚步却不拖沓。门岗敬礼时,他摆手:“忙正事要紧,别耽误。”一句轻声,却透着不容推辞的干练。

刚恢复不到两年的最高检,办公室里文件堆成小山。人手随时可能被抽去全国各地平反冤假错案,留守人员常常三职兼顾。黄火青进门第一件事就是翻看新送来的卷宗,急需定稿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草案摊在案头,他拿铅笔勾勾画画,不时抬头询问秘书:资料核对了吗?数字准不准?

这样紧张的节奏,他并不陌生。追溯半个多世纪前,1926年,25岁的黄火青在襄阳学生运动中以“火样的演说”声名鹊起。那一年,他先入共青团,随后转为中共党员,从此投入了并不平静的年代。

1930年4月他结束在莫斯科的学习回国,先到中央苏区,再转红一方面军。写文件、抓宣传,他都不推辞;敌情紧急时,也能提枪上阵。1934年春,他任红九军团政治部主任,随队踏上长征。

两河口会议后,张国焘强行率部南下。黄火青和卜盛光等人公开反对,被排挤得连干部会议都不通知。他打算率红三十二军北撤,无奈联络手段被剥夺,若贸然行动可能让朱德、刘伯承更被孤立,只得咬牙随队继续行军。后来他回忆那段日子:“不是不想走,走了怕坏大局。”

1936年底,西路军折戟河西走廊。黄火青先在酒泉、玉门一带苦战,再随李先念、李卓然突出重围进入新疆。茫茫戈壁上,战士们衣衫单薄,他却硬撑着高烧指挥转移。到达迪化时,他只剩下六十多斤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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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岁月给了他另一重身份——审判委员会委员长。盛世才刚把“反帝联合会”当招牌,黄火青被推为秘书长,在组织群众、张贴标语的间隙,还要兼管审判。1939年春,他利用职务救出被诬陷的周纯麟、曾良玉。提审室外雪未化,周纯麟暗暗认出他,黄火青趁看守转身低声一句:“再忍几天,都会出去。”短短13字,后来周纯麟记了一辈子。

1940年10月,他回到延安。军政学院、中央党校、中央组织部,岗位屡换,唯一不变的是“原则性”。建国后,他调地方,一直未参与授衔。有记者问起,他笑答:“手里没枪,给我军衔干啥?”

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他为最高检检察长,时年77岁。那时检察机关因种种原因中断十余年,恢复工作从零起步。有人担心他年事已高,他却说:“检察工作讲分寸,更讲底气,年龄不是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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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棘手的“两案”审理接踵而来。特别检察厅设在东长安街某办公楼,资料堆到窗台。黄火青每天要看一米多高的卷宗,累了就站起来走两步,再继续。夜深灯熄,只有他屋里还亮着台灯。喻屏曾劝他早点休息,他挥挥手:“先把事实链条理顺,睡不着。”

1980年11月的法庭上,他宣读起诉书,字音铿锵。等列完被告人名单,他才轻轻补上一句:“本案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有人以为他故意制造悬念,其实他是按法律文书固定格式行事——自己不过是履责的检察官。后来记者追问,他一笑:“那都是中央领导的决策,咱们只是演员。”

与此同时,《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草案反复易稿。有人对在条文中写入“坚持党的领导”心存顾虑,他立场十分明确:“中国革命靠这个赢的,检察院也不能例外。”最终通过的法条奠定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定位,许多提法至今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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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任内,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群众评价朴素:“坏人怕了一点。”1982年,他卸任检察长,转任中顾委委员。即便如此,他隔三差五仍去最高检“串门”,看到年轻检察官加班,会拍拍对方肩膀:“制度立住了,你们就有底气。”

1998年,检察机关恢复二十周年纪念会,98岁的黄火青坚持到场。工作人员担心他体力,他摆手:“别多话,给我五分钟。”结果一口气讲了二十多分钟,思路清楚,声音洪亮。

1999年11月9日,黄火青在北京逝世,享年九十九岁。整理遗物时,只见几件旧军装、一本翻得卷边的《刑事诉讼法》,还有厚厚几摞工作笔记。扉页上写着简短一句话:法律不可欺,良心不可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