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卢成汉

通讯员 王栋

一只钢瓶超期4个月,燃气公司依然给钢瓶充装液化气。1月14日,武汉长江新区城管执法局称,已对违规燃气企业作出5000元罚款的处罚,并责令其整改。

2025年11月14日,长江新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对黄武公路一家餐饮店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当扫描店内一个燃气钢瓶时,结果显示,该钢瓶的有效期截至2024年7月,早已超出安全检修周期,属于不应继续使用的“超期瓶”。店主十分不解,称这瓶气是几天前由某燃气公司配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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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该燃气公司承认这只钢瓶确实为其2025年11月10日所配送的。这意味着,企业涉嫌违规销售超过检修周期的瓶装燃气。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并责令其立即整改。根据《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长江新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

“燃气钢瓶不是普通商品,安全红线不容逾越。”长江新区城管执法局提醒经营人员,务必严格落实气瓶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勿让“超期瓶”流入市场。市民在接收送气服务时,也可主动扫码查验钢瓶信息,共同守护用气安全。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