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经济信息委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药监局,印发《关于开展〈重庆市创新药应用清单(第一批)〉征集工作的通知》,面向符合条件的创新药产品开展集中征集。业内认为,这一举措释放出重庆创新药政策进一步向应用端延伸的明确信号。
市经济信息委官网截图。
根据通知,重庆将遴选一批具有创新性强、临床价值高、安全性好、质量可靠、具备市场潜力的创新药和名优药品,纳入创新药应用清单,推动其在真实医疗场景中的规范使用和示范应用。
从政策设计看,这份清单突出“应用导向”。一方面,文件将创新药限定在2020年以后首次获批上市,强调技术先进性;另一方面,在产品范围上,既包括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上市的1类创新药、2类改良型新药,也将原研首仿、生物类似药、经典名方以及复杂制剂、药械组合产品等纳入“名优产品”范围。
这一设置,体现出重庆在创新药支持上更注重实际效果。相比单纯以药品类别作为衡量标准,政策更关注产品的临床价值、技术门槛以及实际应用潜力,鼓励能够切实改善诊疗效果、提升用药可及性的产品进入政策视野。
值得关注的是,征集工作由经信、卫健、医保、药监四部门协同推进,形成了产业、医疗、支付和监管的联动机制。从申报条件看,文件多次强调“在渝关联”,包括在渝生产、在渝开展临床试验、区级主管部门推荐、不良反应报告等内容。这也意味着,应用清单并非简单的“荣誉名单”,更是服务于后续应用推广、规范管理和政策协同的基础工具。
业内人士分析,创新药应用清单的设立,有望成为后续医疗机构对接、真实世界研究、医保衔接以及示范应用的重要参考。通过清单先行,可以在可控范围内观察药品的临床表现、安全性和综合效益,为更大范围的推广和制度决策提供依据。
从产业角度看,这一机制也为本地及成渝地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了现实通道。特别是对已上市但尚处于放量初期的创新药,以及具备技术壁垒的首仿药、生物类似药而言,应用清单有助于提升产品的政策可见度和市场认可度。
市经济信息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创新药发展面临“上市之后难应用”挑战,既涉及临床使用习惯,也涉及支付机制和风险控制。应用清单的意义,在于把“能不能用、值不值得用”前置为政策考量维度,推动创新药评价体系更加贴近临床需求,助力区域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从“做得出来”到“用得起来”,《重庆市创新药应用清单(第一批)》的启动,标志着重庆在创新药支持路径上迈出关键的一步,也为创新成果更快惠及临床和患者提供了新的制度支点。
上游新闻记者 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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