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专业与精准,让21发子弹案件迎来依法从宽处理
在沈阳北站,一次常规安检中,行李箱内惊现21发子弹,当事人因涉嫌非法运输弹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指控。
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资深刑事团队接受委托后,通过专业细致的辩护工作,不仅成功将罪名变更为非法持有弹药罪,更为当事人赢得了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背景:搬家引发的刑事案件
当事人妻子在搬家过程中,在当事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收藏多年的21发子弹放入行李箱中。当夫妻二人及女儿抵达沈阳北站接受安检时,行李箱内的子弹被当场查获。
当事人随即因涉嫌非法运输弹药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意识到案件的重大性,当事人家属第一时间来到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咨询,并委托沈阳刑事律师团队行仁介入此案。
专业辩护:准确界定“运输”与“持有”的法律界限
接受委托后,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高级合伙人沈阳专业刑事律师孟薇律师牵头,与团队其他律师共同组成本案专案组,立即开展辩护工作。
通过多次与当事人一家人沟通、细致梳理案件细节、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孟薇律师团队发现了一个关键辩点:当事人主观上缺乏运输弹药的故意。
孟薇律师团队指出,当事人对妻子将子弹放入行李箱的行为完全不知情,客观上虽然发生了运输行为,但主观上并不具备运输弹药的故意。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当事人的行为更符合非法持有弹药罪的构成要件,而非性质更为严重的非法运输弹药罪。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非法运输弹药罪与非法持有弹药罪在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和社会危害性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明显高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这一罪名的准确界定不仅符合案件事实,也为后续争取不起诉决定奠定了法律基础。
有效沟通:依法争取不起诉决定
在明确辩护方向后,孟薇律师团队制定了详细的辩护方案:
团队律师多次与当事人见面沟通,全面了解案情细节,核实相关证据;系统梳理相关法律依据和类案判例,形成完整的辩护意见;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提交专业的法律意见书,详细阐述本案具有犯罪情节轻微、当事人主观恶性小、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
孟薇律师团队着重强调,当事人到案后始终认罪悔罪、积极配合调查,且系初犯、偶犯,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办案心得:专业精准是刑事辩护的核心价值
本案当事人原本面临的是非法运输弹药罪的指控,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最低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在孟薇律师团队的专业辩护下,不仅成功将罪名变更为量刑较轻的非法持有弹药罪,更最终实现了不起诉的最佳辩护效果。
回顾办案历程,孟薇律师总结道:“刑事辩护工作关乎当事人的自由与权利,需要我们以专业和责任心对待每一个细节。本案的成功,在于我们准确把握了运输与持有弹药在主观故意上的本质区别,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充分体现了行仁律师在刑事案件处理中的专业水准。”
律师介绍:高级合伙人孟薇律师
孟薇律师,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阳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在刑事法律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孟薇律师始终秉持“每起刑事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权益”的执业理念,以专业的法律素养、细致的案情分析和有效的沟通能力,成功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减轻或从轻处罚的良好结果。
凭借卓越的业务能力和优质的辩护效果,孟薇律师已成为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的核心负责人,执业期间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水准。
结语
这起非法持有弹药罪不起诉案件,充分展现了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的专业实力。作为东北地区首家专业刑事律师事务所,行仁律师始终秉持“专业刑事辩护,依法维护权利”的执业理念,以专业的法律服务和尽责的执业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的刑事辩护服务。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面临刑事法律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3614005033,预约资深刑事律师面谈解答——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您身边专业的刑事辩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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