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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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从家里拿到资金支持,声称要和他人合伙做生意,实际却将这笔钱以借款形式借给李某。家里人发现后,以刘某和李某恶意串通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诉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也迪律师解答

也迪律师解答

判断诉求能否成立,核心是区分恶意串通与通谋虚伪行为的法律边界。

二者虽存在交叉,但本质不同:恶意串通要求刘某与李某主观上有共同加害故意,客观上实施串通行为并损害了家人的合法权益,且双方的意思表示可能真实。而本案中,刘某向家人谎称“合伙”属于单方虚假陈述,若李某对刘某的欺骗行为不知情,仅与刘某存在借贷合意,就不构成“串通”。

通谋虚伪行为则是双方共同作出虚假意思表示,其维护的是真实的法律关系;而恶意串通的规制目的,是保护不知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简言之,若无法举证李某明知刘某欺骗家人、仍与其串通借款,仅以“谎称合伙实为借贷”主张恶意串通,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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