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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合格性考试期间

“低慢小”飞行器(物)禁飞的通告

为保证全区2026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含高职提前招生考试,简称“小高考”)期间考点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考试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物)实施禁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低慢小”飞行器(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伞、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二、2026年1月17日0时至19日19时,全区7个考点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为临时管制区。7个考点为:赣榆高级中学、赣榆第一中学、赣榆实验中学、赣榆高级中学经济开发区校区、智贤中学、赣榆中等专业学校、赣榆城南高级中学,管制区域内,禁止“低慢小”飞行器(物)起降与飞行,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活动的除外。期间,确需使用相关飞行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三、禁飞期间,请持有、使用“低慢小”飞行器(物)的单位以及广大市民、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对违反飞行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公安局赣榆分局

2026年1月15日

关于加强“小高考”期间

噪声管控的通告

2026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简称“小高考”)将于1月17日至1月19日举行。为防治噪声污染,保证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就“小高考”期间(1月17日至1月19日)噪声污染控制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禁止使用音响器材进行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或打陀螺等造成噪声,干扰考生学习、休息。

二、禁止文化娱乐场所、室内外装修、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边界噪声、振动超过规定标准,干扰考生学习、休息。

三、严格控制机动车辆鸣笛噪声,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道路进行“飙车炸街”等产生交通噪声污染行为。

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将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公安局赣榆分局

2026年1月15日

来源|平安赣榆、赣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