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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底,市民尹先生开车外出时追尾前车,车辆受损严重。事后,他与4S店在车辆处置方案上产生分歧:是花费十多万进行维修,还是向保险公司申请全损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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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尹先生的奥迪A4于三年前在广福路驰泰奥迪购买。在去年年底的事故中,车辆前保险杠、大灯、冷凝箱均不同程度受损。事发当天,尹先生分别向保险公司和4S店进行了反映,4S店工作人员详细的检查了车况,核算后告知维修费用大概要十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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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 尹先生:“有的配件没有达到更换的地步,就是维修起来可以继续使用,但是4S店就给我报成更换,这样就提高了我车辆的维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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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更倾向于通过保险报全损,但4S店工作人员则表示不能报全损。次日,尹先生按约定到4S店取代步车,也再次咨询了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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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 尹先生:“工作人员接待我时,就让我签协议,让我把这份协议签完后才可以把代步车辆开走了。”

记者:“这个协议是什么内容?”

市民 尹先生:“协议当时他们也没给我看,取代步车的时候,我又问过一次,能不能走全损。他们说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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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工作人员两次都表示不支持报全损,尹先生又咨询了保险公司,得到了不同的答案。

市民 尹先生:“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我说,‘车已经达到走全损的地步了’。后面我又去和4S店协商,4S店工作人员说‘如果你的车辆要走全损,我们要收取10%的平台服务费’,我不愿意付这笔费用,4S店就不让走全损。”

记者:“这不是车主自己的选择嘛,他们有什么理由来阻止?”

市民 尹先生:“他们说订购的配件已经到货了,现在只能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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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泰奥迪一位售后负责人告诉记者,尹先生取代步车的时候,分别签订了使用代步车协议和车辆维修协议,当时4S店的工作人员向尹先生介绍了协议的相关内容。如今维修工作已经展开,尹先生中途想停止维修,转而给车辆报全损是其个人的选择,如果终止合同属于违约,按照合同尹先生应当支付一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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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泰奥迪售后负责人:“这个维修过程我们是严格的按照修理合同履行合约的,根据第十条,车辆一经开始维修发货,任何一方反悔的话是需要承担已经订购的材料费和已经修理的修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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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4S店的回应,尹先生并不认同,他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记者:陈宇明 摄像:唐林江

编辑:杨晨

编审:李菁

终审: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