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庭审胜负往往在开庭前就已埋下伏笔。就像医生做手术前要做足检查,律师代理行政案件,庭前准备的细致程度直接决定庭审中的主动权。专业律所总结的庭前九步法被很多律师验证有效——从确定诉讼请求方向、梳理案件事实、整合证据链条,到储备法律依据、预判争议焦点,再到将复杂事实可视化呈现、规划调解方案、制定庭审提纲和模拟法庭演练,每一步都紧扣胜诉的核心需求。而这一切的基础,是律师愿意少接案件,留出足够时间深耕每一个细节。
对于原告律师来说,庭前要先理清八个关键问题:原告主体是否适格、被告是否正确、管辖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是否需要先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诉讼请求是否明确具体、有没有超过起诉期限、是否属于重复起诉。这些问题像一张过滤网,能快速剔除无效起诉的风险。比如某企业诉市场监管局吊销执照案,原告律师发现被告提交的现场笔录缺少执法人员签名,直接依据行政诉讼法指出程序瑕疵,最终法院认定证据无效,判决撤销处罚。
被告律师的庭前重点则是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职权依据是否充分、事实证据是否扎实、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比如某拆迁案中,被告律师如果没发现强拆行为缺少催告程序,很可能在庭审中被原告抓住漏洞。而证据的准备更要讲究分层设计:核心证据册放直接定性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程序违法册专门收集对方的程序瑕疵,类案与裁量册附上最高法指导案例和行政机关自身的裁量基准,既方便法官查阅,也在心理上暗示准备的周密性。
到了庭审环节,掌控节奏的话术体系能让律师变被动为主动。比如面对对方的关键书证,可连环追问:这份文件的签发日期与档案系统显示的生成日期相差7天,签发人已退休却仍有签字,是否涉嫌伪造?我申请当庭鉴定,并保留追究伪证责任的权利,把证据质疑升级到刑事层面,增加对方心理压力。如果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到庭或出庭人员答不上问题,可直接指出: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被诉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今日出庭人员不负责本案业务,无法回答核心问题,是对司法权威的漠视,我方要求记录在案并向监察机关反映,迫使法官回应。
还有用对方的官方文件反击的技巧——某征地案中,原告律师用被告官网发布的年度工作总结,质疑其未收到申请的陈述:贵单位工作总结里明确写了本年度受理申请数量,为何说没收到我的申请?是工作总结造假,还是当庭撒谎?这种用对方的话打对方脸的方式,能让其陷入两难境地。而针对对方援引的内部会议纪要,可直接从法律位阶反驳:根据立法法,内部纪要不能设定减损权利的规范,且未公开的文件不能作为执法依据,该纪要自始无效,从根本上否定其依据的合法性。
庭审结束后,还要巩固胜势:24小时内提交书面庭审要点补正,把对方的矛盾陈述固化;对庭审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向监察机关提交线索函;合法范围内准备案件通稿,为可能的后续程序留后手。行政诉讼的庭审,从来不是临场发挥的舞台,而是专业准备、精准策略与心理博弈的综合较量。当律师把每一个细节都做到极致,法庭自然会成为实现公正的战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