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离婚案件中,对方出轨并向第三者大额转账的情况并不少见。不少当事人困惑:这些转账在法律上算赠与、不当得利还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不同定性对离婚官司有何影响?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董桂彬律师团队,结合 15 年婚姻家事办案经验,为市民带来专业解读。
董桂彬律师团队深耕天津离婚领域,熟悉和平、南开、河西等各区法院审判倾向,作为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特邀嘉宾,董律师明确了三类定性的核心区别。赠与是指一方自愿将财产无偿给予第三者,但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需双方同意,单方赠与无效;不当得利是指第三者无合法依据获得利益,损害夫妻一方权益;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则是一方为独占财产,故意将共同财产转移给第三者,属于法定过错行为。
不同定性对离婚官司的影响差异显著。若认定为赠与或不当得利,可起诉要求第三者全额返还财产;若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除追回财产外,在财产分割时,对方会因过错被法院判决少分或不分财产。团队格外理解女性弱势当事人的处境,会根据具体案情精准定性,最大化维护其权益。
从业 15 年来,董桂彬律师以负责亲切的态度广受好评,亲办大量同类成功案例。针对天津本地案件特点,团队会结合各区法官审判风格,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若在天津面临此类离婚纠纷,可咨询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董桂彬律师团队,依托本地办案优势,精准定性转账行为,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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