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这意味着,原本只是在省内推行的“医保账户共济制度”,终于要全面放开至全国的“跨省共济”,这其实属于我国医保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
那么,这次变革会对我们现有的医保系统带来哪些变化?又会对于商业医疗险的发展产生哪些深远的影响?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讲清楚。
所谓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就是医保的参保人可以让自己的近亲属使用自己医保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去看病、买药。最常见的场景就是,我们的父母可以用我们医保个人账户中的钱去看病、买药。
按照医保的使用规则,医保的参保人及所在单位每个月需要按照参保人的工资基数缴纳医保。其中,公司缴纳的部分(通常为工资的6%)会进入医保统筹账户,只能自己本人使用,并且只能报销医保统筹范围内的事项,比如报销住院和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费用;而个人缴纳的部分(通常为工资的2%)会进入医保个人账户,医保个人账户有点类似于一个“医疗基金账户”,里面的钱可以用于支付医保报销中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比方说门诊和医保定点药房买药的费用。
在过去,医保个人账户中的钱,只能医保参保人自己本人使用。把医保卡借给亲属买药的行为,也曾被划归为“不诚信使用医保”,是一种违规的行为。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即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共济给家人使用;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皆为近亲属,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制度的实用性再次扩大。
2024年12月2日,国家医保局在江苏苏州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参保人可以使用医保钱包向同为基本医保参保人的近亲属转账,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济使用。
2026年1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全面做好跨省共济工作,目标是在2026年年内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落地。
实际上,国家之所以要去推行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制度,其背后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医保基金结余的“短缺”——
根据国家医保局《2024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数据,2024年,我国职工医保基金收入2.37万亿元,同比增长3.5%;基金支出1.91万亿元,同比增长7.6%,基金支出速度明显快于基金收入速度。统筹基金累积结余3.04万亿元,个人账户基金累积结余1.45万亿元,基金累积结余加总4.49万亿元,仅够职工医保2.35年的支出。
而我国当下又面对非常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实行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共济,可以“盘活”年轻人医保个人账户中的钱,用来负担年轻人父母一辈人的医疗费用,减轻职工医保基金所面临的压力。
看上去,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制度的推行,对于当下有较高医疗需求的老年人而言,确实是一种不错的安排。不过,如果我们更深入思考一下,就不免会发现,这套制度的推行,其实是以“透支年轻人个人医保账户的结余累积”为代价的。
相当于,职工医保之所以要设置医保个人账户的初衷,就是让我们每个打工人能够在工作期间,每个月累积一点医疗资金,留到退休之后给老去后的自己使用。但是,在今天的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制度下,这些原本应该被累积起来的资金,却在当下被用来缓解我们父母一代人的医疗压力,这就很容易会导致,等我们老了以后,我们自己医保个人账户中“无钱可用”的局面。
所以,假设我们真的想要把自己个人医保账户中的钱给自己的近亲属使用,就一定要提前给自己配置一份商业医疗险兜底,哪怕是一份百万医疗险,都是我们在为自己退休之后能够拥有充足医疗保障的“提前布局”。
在我国当下的医疗体制改革中,我们能够明显地感受到医保所面临的巨大压力,也能愈发清晰地感受到商业医疗险的重要性。这也是在不断提醒我们,在关注政策变化的同时,也一定也要关注政策变化背后的底层逻辑,这样才能帮助我们找出应对政策变化的“最优解”,大家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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