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景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李某某非法狩猎一案,针对李某某非法捕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提出“刑民同责”,再次向全社会敲响了生态保护的警钟。

李某某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猎3只野生保护鸟类(1只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2只系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黄绿鹎、绿翅短脚鹎)。其行为不仅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还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景东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刑事打击+公益保护”双重职责,既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又通过民事公益诉讼追索生态损害赔偿,致力于实现“惩治违法、生态修复、警示教育”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成效,以法治力量筑牢鸟类保护屏障。

景东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案件,实现对违法者的有力震慑,还释放出明确信号:任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都将依法受到严惩,并须为其所造成的生态损害承担修复责任。

记者 谢玉鑫 通讯员 施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