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颖
从2022年初至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已满四年。四年来,这个覆盖全球近三分之一经济总量、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以超乎预期的活力与韧性交出了令人瞩目的共赢答卷,更通过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促进了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的深度协同,为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经济注入了宝贵的确定性和正能量。
以更长的历史视角观之,RCEP的诞生与实践,是区域国家携手应对挑战、共谋发展未来的战略抉择。
RCEP摒弃“一刀切”的传统模式,开创性地践行着高水平开放与包容性发展的统一,通过设立过渡期、差别待遇等灵活安排,为经济发展阶段各异的成员国搭建了互利合作的舞台,找到了携手共赢的最大公约数。特别是区域累积原产地规则,更是实实在在地惠及了区域内的企业和消费者,推动了成员国间经贸关系的深度融合。
站在新起点上,RCEP的实践进入了一个新的关键提升期。相关各方需要以更大的勇气、决心与行动,携手推动RCEP实现从“最大”向“最高水平”跃升,从而充分发挥区域协定的独特优势,为亚太乃至世界经济持久繁荣积蓄更强动力。
拓展新维度,推动合作向纵深发展。未来,RCEP合作决不应局限于传统货物贸易。各方应充分利用其现有框架,推动区域协定向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塑造未来的前沿领域延伸。比如,RCEP成员国可共同探索建立“可信数据自由流动区”,推动电子签名、电子提单等数字标准互信互认,破解数据流动壁垒,激活数字贸易新增长点。
攻坚深水区,破除“边境后”壁垒。当前,显性的关税壁垒持续削减,但各类复杂的非关税壁垒和规制差异,已成为制约区域内行业企业深度融合的“隐形藩篱”。未来,各方应结合自身发展需求,积极探索一系列“边境后”规则协同,筹划标准互通、监管协调等更深层次的制度型开放,使得各类要素在RCEP区域内流通更自由、配置更精准。
提升普惠度,构建开放包容的发展共同体。接下来,应着力解决内部发展不均衡与规则利用不充分的问题。可探讨设立RCEP共同发展基金,同时积极稳妥推进协定扩容进程,欢迎并支持符合条件的经济体加入。特别是深化RCEP与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等区域内机制的协同联动,叠加形成更强大的开放合力。
作为全球范围内重要的区域经贸协定,RCEP承载着深化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稳定全球增长预期的重任。当前,RCEP正处于由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由贸易畅通转向规则融合的关键时期。只要各方秉持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初心,坚持不懈深化规则对接、拓宽合作领域、推进享惠扩容,RCEP必将为全世界带来更加独特的合作潜能与增长动能。
(作者为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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