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梦海律师事务所何栋民、陈纹封律师团队代理的深圳某公司与相关主体之间的股权回购商事仲裁案纠纷案件,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裁决书。深圳国际仲裁院的XXX号《裁决书》全面支持我所委托方的仲裁请求,裁决对方返还投资款并承担相应利息、违约金,同时支持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及保全保险费等全部维权费用,仲裁请求支持率达到99%以上。该案最为特殊的是,梦海律师团队全流程、全生命周期参与了委托人投资阶段的尽职调查、股权投资交易方案设计、法律文书起草,到产生后期争议后的处置,并通过股权回购商事仲裁实现退出,从一开始交易结构设计到最终胜诉历时约五年多,最终实现实质性、整体性胜诉,充分展示了梦海所在复杂商事争议中以战略性、全局性思维统筹法律服务、为委托人提供商事交易全生命周期保驾护航的专业服务能力。
前瞻布局奠定胜局基础,全局性法律服务高效推进
本案并非仅仅是事后维权,而是建立在前期审慎布局与持续法律服务基础之上的系统性成果。
早在2020年3月20日,何栋民律师等梦海律师团队在委托方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尽职调查及交易结构设计阶段,深度参与相关法律交易安排。在充分识别投资风险、兼顾商业目标与法律可执行性的前提下,律师团队协助制定了股权回购相关协议文本,对回购条件、责任主体、权利行使路径及争议解决方式作出清晰、可操作的约定,为后续权利救济预先构建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协议约定条件未能实现后,委托方依法启动维权程序。2024年年中,梦海律师团队正式接受委托,对合同履行情况、事实脉络及证据结构进行系统梳理,律师团队围绕股权回购争议的核心法律问题,形成整体应对方案,并按照协议约定向深圳国际仲裁院发起仲裁程序。
鉴于委托人仅是进行财务投资,未实质参与目公司的经营管理,为全面了解目标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同时助力股权回购仲裁案件的推进,并为案件后续执行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律师团队指导委托人行使股东知情权,要求目标公司提供相关经营资料。但对方以仲裁程序进行中为由,拒绝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资料。律师团队接受客户委托,另行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并获得支持。
最终,仲裁庭依法确认股权回购条款的效力及触发条件成立,作出对委托方全面有利的裁决,案件实现实质性、整体性胜诉。
专业视角:商事争议的胜诉,往往始于交易之初
本案的处理实践表明,商事争议的“胜利果实”,并非始于立案或开庭,而往往源于交易前端对风险的充分识别与制度化应对。在投融资及股权合作过程中,企业如能在法律专业支持下,将风险控制前移至协议设计与履行管理阶段,往往能够在争议发生时占据更为稳固的法律地位和主动权。
作为长期深耕商事争议解决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专业团队,广东梦海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以客户商业目标为导向,通过前瞻性的法律方案设计与精细化的争议解决服务,为企业及企业家提供覆盖投资、治理与退出全周期的法律支持,助力企业在复杂商业环境中稳健发展、依法维权。
梦海律师说法:企业如何系统把握商事仲裁的全流程策略
结合本案的处理经验,何栋民、陈纹封律师团队提示,商事仲裁的成效,往往取决于企业是否在不同阶段采取了清晰、连贯且可执行的法律策略,具体而言:
第一,前期重在战略设计,协议质量决定维权上限。
在投融资及股权合作初期,应结合交易目的、退出安排及潜在风险,对核心条款进行专业化设计,尤其是股权回购条件、责任主体、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的明确约定。
第二,中期重在过程管理,证据意识贯穿履行始终。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企业应强化证据留存意识,妥善保存财务资料、公司决议及往来函件、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在程序启动阶段,应在律师指导下及时采取证据保全、信息核查等措施,避免因证据缺失影响实体权利的实现。
第三,后期重在协同推进,综合运用法律手段。
进入仲裁程序后,不宜孤立看待单一争议,应统筹运用仲裁、诉讼、财产保全等多种程序性手段,实现证据固定与实体救济的协同推进,从而提升整体维权效率与胜诉确定性。
何栋民、陈纹封律师团队认为,高质量的商事仲裁结果,本质上是长期法律规划与专业执行的综合体现。企业唯有建立覆盖交易前端、履行过程及争议解决阶段的全流程法律管理体系,方能在复杂商事环境中有效控制风险、稳健实现商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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