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九州卫士公众号发布题为《警惕境外势力无图造谣,借宗教之名攻击政府》的文章后,一位微信名为“折柳君&ºこどく”(含日语片假名“こどく”)的用户突然私信联系我,开口便索要我的身份证号与真实姓名,语气强硬,毫无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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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自称“在新疆从事多年政法工作”,却在我要求其出示工作证件以核实身份时,竟直接回复:“没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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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错愕的是,他随后抛出诸如“12377会让你正规当人”、“想让**事件换个身份再来一次?”等充满威胁与情绪化色彩的言论,甚至攻击我的文章制造“民族对立,宗教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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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将一篇明确反对外部势力借宗教议题抹黑中国的文章,曲解为“煽动民族对立”乃至“可能引发暴乱”,涉嫌滥用政治话语进行人身恐吓。

真正的政法系统工作人员若发现网络内容涉嫌违法,必须主动表明身份并可提供单位、警号或执法编号供核查。
而这位“折柳君”既无证件、又用日文网名,言语中充斥“唯恐天下不乱”、“让你正规当人”等网络骂战式表达,完全背离公职人员应有的职业素养与法治精神。

“折柳君&ºこどく”,这位自称“新疆政法干部”的“同志”,既然你指控我的文章会导致某暴恐事件重演,那么我正式要求你:

1、请明确指出,我的哪一篇文章、哪一段文字,具体违反了哪一条法律?是《刑法》第249条(煽动民族仇恨)?还是其他条款?请引用原文并说明法律构成要件。
2、你口中的某暴恐事件“换个身份再来一次”的对象,究竟是哪个群体?是不是某地信教群众?你凭什么断定其会因阅读此文而采取极端行动?你的风险研判基于何种数据、情报模型或社会调查?
3、如果你真具备对公共言论进行“暴乱风险评估”的权限,请出示你的研判报告、上级批示或授权文件。
真正的政法工作讲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非靠危言耸听来压制不同声音。

需要强调的是,我原文主旨恰恰是揭露境外势力如何利用宗教话题歪曲事实、攻击中国政府,立场鲜明地维护国家统一与社会稳定。

将一篇反谣言、反外部干涉的文章,强行解读为“煽动对立”,实则是偷换概念、混淆是非,其目的恐怕不是“维稳”,而是借“维稳”之名行打压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9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一个微信名带着日语片假名、连自己身份都不敢亮明的人,竟敢以“新疆政法干部”自居,对发表爱国言论的公民进行威胁、恐吓与无端指控——这不仅严重背离公职人员应有的形象与操守,更已涉嫌触犯法律。

我已完整保存全部聊天记录(包括时间戳、头像、微信号及全部对话内容),若你继续以所谓“政法干部”身份实施骚扰、散布不实言论或进行人身威胁,我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通过中央网信办1237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提交证据,追究你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扰乱网络秩序的法律责任。(作者:神奇的明明;来源:九州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