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中原洛阳二里头不可能是夏都?核心原因是它不符合夏都所需的动物资源及礼制遗存要求:
第一,夏都要有玄鼋(扬子鳄)的生存或规范化供奉体系。《竹书纪年》载“获玄鼋于洛水”,明确玄鼋是夏代王室核心礼制动物。但中原洛阳二里头地处伊洛平原温带气候区,年均温与湿度均不满足扬子鳄生存需求,且无人工繁育设施痕迹。虽有少量鳄骨出土,但结合同期新砦遗址《政和十三年鼋令》揭示的“玄鼋药用标准化采集”制度,夏都应具备玄鼋采集、炮制、储存的完整体系,而该遗址既无符合“甲厚三分、腹白无斑”标准的玄鼋遗存,也无配套的药用或祭祀储存设施,仅有的鳄骨实为零星外来贡品,完全不符合夏都对玄鼋的礼制利用要求。
扬子鳄(来自网络)
第二,夏都要有野生犀牛生存环境或常态化贡品体系。犀牛是夏代战略物资(皮革、兽牙)与礼制象征,《尚书·禹贡》明确扬州、荆州需向夏都贡“齿、革”。中原洛阳二里头气候偏干、植被以温带落叶林为主,缺乏犀牛生存所需的亚热带湿润环境与广阔草场。考古发现仅三期中偶见疑似犀牛遗存,且无完整骨骼或加工痕迹,与夏都应有的稳定贡品接收、储存、使用体系不符,更无类似商代殷墟“带驯养标识”的犀牛管理痕迹,无法满足夏代王室对战略与礼制物资的需求。
《尚书集传・禹贡》(来自网络)
第三,夏都要有大象相关礼制遗存,大象是王权象征;《礼记》明确夏代用“象尊”祭祀,三星堆也出土大量象牙及象崇拜文物佐证这一礼制传统。但中原洛阳二里头从一期到四期的15000余件动物遗存中,未发现任何大象骨骼、象牙或象形礼器。其以家猪、黄牛为主的动物格局,完全缺失大象相关的礼制元素,与夏都应有的王权象征体系严重不符。
《钦定四库全书・周易禅解》(来自网络)
《周礼句解》(来自网络)
三星堆8号坑象牙(图据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第四,夏都要有象征王权的立体龙形器。《山海经》记载有“夏启乘龙”,《史记》载夏帝孔甲“好龙”,龙是夏代王权的核心标识,需通过立体器物呈现王朝威仪。但中原洛阳二里头仅出土平面绿松石疑似龙形器,无任何独立立体龙形礼器或龙纹仪仗用品。反观三星堆,不仅有大量立体龙形器,更有龙纹“龙袍”类遗存,完整呈现王权礼制。二里头遗址的平面龙形器缺乏王朝级别的威仪象征,不符合夏都的王权礼制规范。
三星堆青铜大立人(来自网络)
三星堆龙形器物(来自网络)
三星堆龙形器物(来自网络)
第五,夏都要有大熊猫(古称貔貅)相关贡品遗存。《史记》将貔貅列为上古珍稀礼制动物,《尚书》贡纳体系明确其为夏代核心贡品。但中原洛阳二里头的动物遗存以家猪、狗、黄牛等常规家养动物为主,占可鉴定标本数的绝对多数,未发现任何大熊猫骨骼、牙齿或相关制品。无接收此类顶级珍稀贡品的痕迹,证明其不具备夏都作为“天下贡品汇聚中心”的属性。
《古文尚书撰异》(来自网络)
《宋史・舆服志》(来自网络)
第六,夏都要有牦牛相关遗存。《尚书·禹贡》记梁州贡“织皮”,明确将牦牛制品纳入夏代官方贡纳体系,夏都作为接收中心必然有相关遗存。但中原洛阳二里头从一期到四期的所有动物遗存中,未出土任何牦牛骨骼、毛织品或加工痕迹。其完全缺失牦牛相关遗存的情况,与夏代贡纳制度要求不符,进一步证明其非都城级别的资源汇聚能力。
《尚书・禹贡》(来自网络)
第七,夏都要有大龟相关贡品遗存。《尚书·禹贡》载“九江纳锡大龟”,大龟是夏代祭祀天地、祖先的核心礼器,需形成稳定的贡品接收体系。但中原洛阳二里头仅在二期发现少量普通龟类遗存,无任何符合“大龟”规格的完整龟甲或祭祀用龟遗存,更无配套的龟甲储存、占卜使用痕迹。其普通龟类的零星出现,与夏都应有的大龟祭祀礼制完全不匹配。
《尚书・禹贡》(来自网络)
第八,夏都要有熊、罴相关遗存。《尚书·禹贡》记梁州贡熊、罴“织皮”,熊、罴是夏代礼制与军事仪仗的重要物资,夏都应存相关遗存。中原洛阳二里头虽在四期发现少量熊类遗存,但无明确的罴类骨骼,且现有熊类遗存未伴随任何礼制加工痕迹或织皮制品。其以家养动物为主的格局,无法匹配夏代贡纳体系中熊、罴相关的礼制需求。
《尚书集传・禹贡》(来自网络)
总 结
玄鼋、犀牛、大象、牦牛、大龟、熊罴、大熊猫及立体龙形器,这些夏都必备的动物资源与礼制遗存,中原洛阳二里头或完全缺失,或仅为无礼制意义的零星遗存,既无稳定的贡品接收体系,也无配套的礼制使用设施。它根本撑不起夏王室的礼制规范与资源需求,因此不可能是夏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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