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2026年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版及刑法相关规定,我将聚焦“言语行为的法律边界”核心,拆解“骂人”从民事侵权到刑事犯罪的三层追责逻辑,明确“情节严重”的量化标准与免责情形,用通俗解读+实操指南让读者清晰知晓言行底线,避免恐慌性误解。

“不就是几句气话吗?还能犯法?”“网上骂两句,谁能找到我?” 这种侥幸心理,在2026年的法治环境下,可能会让你付出沉重代价。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落地、网络暴力专项治理升级,“骂人”早已不再是“私德小事”,而是可能触及民事赔偿、行政拘留甚至刑事判刑的法律红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2026年的司法实践更让这条法律“长出牙齿”:网络辱骂不再是法外之地,私信骚扰也可能被追责,甚至邻里争执、职场冲突中的过激言语,都可能触发法律制裁。但这并非意味着“所有骂人都要坐牢”,法律对“违法骂人”有着明确的构成要件和量化标准。今天结合权威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和实务案例,把“骂人追责”的来龙去脉、边界标准、维权方法一次性讲透,既让你守住法律底线,也让你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一、先厘清:2026年“骂人追责”,核心变化在哪?

很多人觉得“以前骂人没事,现在怎么就犯罪了”,其实并非法律突然变严,而是执法范围扩大、认定标准更清晰,对言语暴力的打击更精准:

1. 网络空间全面纳入监管,“隐秘辱骂”也难逃追责

以往大家默认“私聊骂人没人管”,但2026年起,网络空间不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微信群、朋友圈、短视频平台的公开辱骂,还是一对一私信、屏蔽部分人的朋友圈辱骂,只要满足“公然性”(可能被不特定人知晓)或“情节恶劣”(多次发送、内容极端),就可能构成违法。比如一对一私信辱骂,若短期内发送次数超3次,且内容包含“婊子”“不得好死”等极端词汇,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就可能被依法行政拘留。

这一变化的核心依据,是2024年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将网络空间的侮辱、诽谤行为纳入规制,细化了“公然性”的认定标准——只要言论存在被他人获知的可能性,就可能被认定为“公然侮辱”。

2. “情节严重”量化明确,不再模糊不清

以前判断“骂人是否犯罪”多依赖法官自由裁量,2026年通过司法解释明确了可操作的量化标准,让法律边界一目了然:

- 网络诽谤:同一诽谤信息点击、浏览次数达5000次以上,或转发次数达500次以上,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

- 后果严重:辱骂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残、自杀,或造成被害人近亲属精神崩溃,无论辱骂次数多少,均构成侮辱罪;

- 多次实施:二年内曾因辱骂受过行政处罚,再次实施侮辱、诽谤行为,直接升级为刑事犯罪;

- 特殊对象:辱骂正在执行公务的公职人员、执法人员,或借民族、宗教、地域话题辱骂引发群体冲突,从重处罚。

3. 民事、行政、刑事“三层追责”,覆盖全场景

骂人行为可能同时触发三种法律责任,不是“罚了就完了”,而是层层递进、全面追责:

- 民事责任:哪怕不构成违法,只要辱骂行为侵犯他人名誉权,就需承担停止侵害、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的责任;

- 行政责任:公然侮辱、诽谤他人,未构成犯罪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 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侮辱、诽谤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简单说,2026年的法律对言语暴力的容忍度更低,从“私下口角”到“网络辱骂”,从“轻微冲突”到“严重后果”,都有对应的法律规制,真正实现了“全场景覆盖、全链条追责”。

二、关键边界:这6种情况,骂人必担责!

法律并非“一刀切”禁止所有骂人行为,私下口角、偶尔的气话抱怨,一般不构成违法。但以下6种情形,已明确纳入法律打击范围,一旦实施必然担责:

1. 公开场合辱骂,贬损他人人格

在商场、学校、职场等现实公共场所,或微信群、微博、短视频等网络公共空间,使用“垃圾”“没教养”“猪狗不如”等侮辱性语言,或配文侮辱性图片、表情包,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属于“公然侮辱”,轻则行政拘留,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2024年修订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核心判断标准是“公然性”——即被不特定多数人知晓,500人以上的微信群、公开可见的朋友圈,都属于“公共空间”。

2. 捏造事实诽谤,散布虚假信息

编造“某人出轨”“某人贪污”“某产品致癌”等虚假信息,在网络或现实中散布,或明知是虚假信息仍帮忙转发,损害他人名誉。这种行为的重点是“捏造事实”,哪怕没有使用极端辱骂词汇,只要达到量化标准,就构成诽谤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量化标准清晰:点击5000次、转发500次,即构成“情节严重”。

3. 多次私信骚扰,干扰他人生活

短期内多次发送辱骂、恐吓信息,或在深夜、凌晨等休息时间打电话辱骂,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休息。哪怕是一对一交流,只要达到“多次”(一般3次以上)且“干扰生活”,就可追责。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典型案例:分手后持续发送辱骂私信,每天达10余条,即使没有公开,也可能被行政拘留7日。

4. 辱骂公职人员,阻碍执行公务

对正在执行公务的交警、城管、公务员等公职人员进行辱骂、威胁,比如交警执法时辱骂“狗腿子”“不作为”,城管执法时嘲讽“土匪”,都属于从重处罚情形。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此类行为不仅侵犯他人人格尊严,还破坏公务秩序,处罚更重,情节严重的构成妨害公务罪,最高判3年有期徒刑。

5. 长期恶意辱骂,造成严重后果

长期、持续地对他人进行辱骂、诅咒,或教唆他人共同辱骂、孤立被害人,导致被害人患上抑郁症、精神分裂症,或自杀身亡、自残重伤。这种行为主观恶意大、危害后果严重,是刑事打击的重点。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哪怕没有公开实施,只要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侮辱罪,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6. 借敏感话题辱骂,引发群体冲突

借民族、宗教、地域、性别等敏感话题辱骂他人,比如辱骂某地域人群“没素质”、某宗教信徒“极端”,引发群体对立、社会冲突。此类行为不仅侵犯个人权益,还危害社会秩序,将依法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七条。核心判断标准是“引发冲突”,哪怕只是一句不当言论,只要导致群体矛盾升级,就需担责。

三、误区澄清:这3个说法,都是误解!

关于“骂人追责”,网上流传着很多不实信息,容易引发恐慌或侥幸心理,今天一次性澄清:

1. 误区一:“所有骂人都要被处罚”

法律对“骂人”的规制有着严格的构成要件,并非“一骂就罚”。私下口角、偶尔的气话抱怨,没有造成他人名誉损害、没有公开实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不构成违法,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于林洋指出,法律对“骂人”的违法性判断应保持必要的谦抑性,不能简单认为“骂人即违法”,否则就有“抛开剂量谈毒性”之嫌。比如夫妻吵架时的气话、朋友间的玩笑吐槽,只要没有超出合理边界,法律不会干预。

2. 误区二:“网上骂人没人管,找不到我”

这种想法早已过时。2026年网络实名制全面落实,短视频平台、社交软件都需实名认证,警方可通过技术手段快速锁定发布者身份。哪怕删除了辱骂言论,平台也会留存备份,作为追责证据。

更重要的是,网络言论的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一条辱骂信息可能在几小时内被数千人看到,其危害远超现实中的辱骂,法律打击力度也更大。试图通过“匿名”“删帖”逃避责任,几乎不可能实现。

3. 误区三:“骂人犯罪是新规,以前没事”

“骂人违法”并非2026年新增规定,《宪法》《刑法》《民法典》早已明确保护公民人格尊严,禁止侮辱、诽谤他人。2026年的变化,只是执法更严、标准更清晰、打击更精准,尤其是针对网络暴力,并非创设新罪名。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侮辱、诽谤的处罚条款,自2006年起就已存在,2024年修订只是调整条文序号、完善个别表述,核心内容未变。所谓“新规”,更多是司法实践的强化,让法律真正落地执行。

四、维权指南:遇到辱骂,这样做才能保护自己

如果遭遇他人辱骂,不要忍气吞声,也不要以骂还骂,正确的做法是依法维权,固定证据、明确诉求,让侵权者承担应有的责任:

1. 第一步:固定证据,关键中的关键

证据是维权的基础,没有证据,即使报警或起诉,也难以获得支持。需固定的证据包括:

- 文字证据:辱骂信息的截图、录音、录像,注意完整保留,不要删减,包括发布者信息、发布时间、传播范围;

- 场景证据:公共场合辱骂的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网络辱骂的点击量、转发量截图;

- 后果证据:医院诊断证明(如抑郁症病历)、误工证明、精神损失相关证据,证明辱骂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

注意:固定证据时要合法,不要非法侵入他人账户、偷拍他人隐私,否则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第二步:选择维权渠道,分级追责

根据辱骂行为的严重程度,选择不同的维权渠道,实现精准追责:

- 轻微辱骂(私下口角、偶尔一次):可直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道歉,必要时通过居委会、单位调解;

- 一般违法(公开辱骂、多次私信骚扰):向公安机关报警,提供固定的证据,要求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罚款处罚;

- 刑事犯罪(诽谤点击5000次、造成精神失常等):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同时可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 网络辱骂:同时向平台投诉,要求删除辱骂内容、封禁账号,平台未及时处理的,可追究平台连带责任。

3. 第三步:明确诉求,依法索赔

维权时要明确自己的诉求,让侵权者承担相应责任:

- 民事责任:要求停止侵害、公开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赔偿精神损失(根据辱骂严重程度、后果,一般为几千元至几十万元);

- 行政责任:要求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罚款,震慑侵权者;

- 刑事责任:要求法院判处刑罚,让侵权者付出刑事代价。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五、法律底线:3个原则,守住言行边界

2026年的法律不是要“禁锢言论自由”,而是要划定言论的边界,保护每个人的人格尊严。公民在享有言论自由的同时,需遵循以下3个原则,避免踩坑:

1. 尊重他人人格:不使用侮辱、贬损词汇

言论自由的前提是尊重他人,“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反过来也一样,不能用辱骂、贬损的方式表达不满。哪怕与他人有矛盾,也要理性沟通,避免使用“垃圾”“没教养”“不得好死”等极端词汇。

2. 坚守真实底线:不捏造、不传播虚假信息

网络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快,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危害极大。无论是对他人的评价,还是对事件的描述,都要基于事实,不编造、不夸大、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避免因“随口一说”触犯法律。

3. 区分场合边界:私下交流与

所有人注意!2026骂人也犯罪,3年刑期不是玩笑

“不就是几句气话吗?还能犯法?”“网上骂两句,谁能找到我?” 这种侥幸心理,在2026年的法治环境下,可能会让你付出沉重代价。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落地、网络暴力专项治理升级,“骂人”早已不再是“私德小事”,而是可能触及民事赔偿、行政拘留甚至刑事判刑的法律红线。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2026年的司法实践更让这条法律“长出牙齿”:网络辱骂不再是法外之地,私信骚扰也可能被追责,甚至邻里争执、职场冲突中的过激言语,都可能触发法律制裁。但这并非意味着“所有骂人都要坐牢”,法律对“违法骂人”有着明确的构成要件和量化标准。今天结合权威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和实务案例,把“骂人追责”的来龙去脉、边界标准、维权方法一次性讲透,既让你守住法律底线,也让你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一、先厘清:2026年“骂人追责”,核心变化在哪?

很多人觉得“以前骂人没事,现在怎么就犯罪了”,其实并非法律突然变严,而是执法范围扩大、认定标准更清晰,对言语暴力的打击更精准:

1. 网络空间全面纳入监管,“隐秘辱骂”也难逃追责

以往大家默认“私聊骂人没人管”,但2026年起,网络空间不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微信群、朋友圈、短视频平台的公开辱骂,还是一对一私信、屏蔽部分人的朋友圈辱骂,只要满足“公然性”(可能被不特定人知晓)或“情节恶劣”(多次发送、内容极端),就可能构成违法。比如一对一私信辱骂,若短期内发送次数超3次,且内容包含“婊子”“不得好死”等极端词汇,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就可能被依法行政拘留。

这一变化的核心依据,是2024年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将网络空间的侮辱、诽谤行为纳入规制,细化了“公然性”的认定标准——只要言论存在被他人获知的可能性,就可能被认定为“公然侮辱”。

2. “情节严重”量化明确,不再模糊不清

以前判断“骂人是否犯罪”多依赖法官自由裁量,2026年通过司法解释明确了可操作的量化标准,让法律边界一目了然:

- 网络诽谤:同一诽谤信息点击、浏览次数达5000次以上,或转发次数达500次以上,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

- 后果严重:辱骂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残、自杀,或造成被害人近亲属精神崩溃,无论辱骂次数多少,均构成侮辱罪;

- 多次实施:二年内曾因辱骂受过行政处罚,再次实施侮辱、诽谤行为,直接升级为刑事犯罪;

- 特殊对象:辱骂正在执行公务的公职人员、执法人员,或借民族、宗教、地域话题辱骂引发群体冲突,从重处罚。

3. 民事、行政、刑事“三层追责”,覆盖全场景

骂人行为可能同时触发三种法律责任,不是“罚了就完了”,而是层层递进、全面追责:

- 民事责任:哪怕不构成违法,只要辱骂行为侵犯他人名誉权,就需承担停止侵害、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的责任;

- 行政责任:公然侮辱、诽谤他人,未构成犯罪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 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侮辱、诽谤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简单说,2026年的法律对言语暴力的容忍度更低,从“私下口角”到“网络辱骂”,从“轻微冲突”到“严重后果”,都有对应的法律规制,真正实现了“全场景覆盖、全链条追责”。

二、关键边界:这6种情况,骂人必担责!

法律并非“一刀切”禁止所有骂人行为,私下口角、偶尔的气话抱怨,一般不构成违法。但以下6种情形,已明确纳入法律打击范围,一旦实施必然担责:

1. 公开场合辱骂,贬损他人人格

在商场、学校、职场等现实公共场所,或微信群、微博、短视频等网络公共空间,使用“垃圾”“没教养”“猪狗不如”等侮辱性语言,或配文侮辱性图片、表情包,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属于“公然侮辱”,轻则行政拘留,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2024年修订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核心判断标准是“公然性”——即被不特定多数人知晓,500人以上的微信群、公开可见的朋友圈,都属于“公共空间”。

2. 捏造事实诽谤,散布虚假信息

编造“某人出轨”“某人贪污”“某产品致癌”等虚假信息,在网络或现实中散布,或明知是虚假信息仍帮忙转发,损害他人名誉。这种行为的重点是“捏造事实”,哪怕没有使用极端辱骂词汇,只要达到量化标准,就构成诽谤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量化标准清晰:点击5000次、转发500次,即构成“情节严重”。

3. 多次私信骚扰,干扰他人生活

短期内多次发送辱骂、恐吓信息,或在深夜、凌晨等休息时间打电话辱骂,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休息。哪怕是一对一交流,只要达到“多次”(一般3次以上)且“干扰生活”,就可追责。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典型案例:分手后持续发送辱骂私信,每天达10余条,即使没有公开,也可能被行政拘留7日。

4. 辱骂公职人员,阻碍执行公务

对正在执行公务的交警、城管、公务员等公职人员进行辱骂、威胁,比如交警执法时辱骂“狗腿子”“不作为”,城管执法时嘲讽“土匪”,都属于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