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阿姨家的老城区房子要被征收了,征收方给出了两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李阿姨倾向于选择产权调换,即“以旧换新”,但她看着补偿方案中复杂的计算公式犯了难:“拆一还一”到底是什么意思?置换比例具体怎么算?

李阿姨的房屋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产权证载用途为住宅。征收方案中写明,选择产权调换,可按“拆一还一”原则,在指定的安置小区置换一套建筑面积相当的房屋。但李阿姨发现,方案细则中提到,置换时需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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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一还一”是产权调换的基础原则,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其核心是保障被征收人获得的产权调换房屋与被征收房屋价值相当,而非简单的面积相等。置换比例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1.评估价值:分别评估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A)和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市场价值(B)。评估时点一般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准。

2.确定置换面积:用被征收房屋价值(A)除以安置房屋的评估单价,初步得出可置换的建筑面积参考值。这就是“价值调换”。

3.结算差价:确定最终置换的房屋后,计算(A)与所选安置房价值(B1)的差价,多退少补。如果安置房面积超出应置换面积,超出部分一般需按市场价或优惠价购买;如果不足,差额部分会以货币形式补偿给被征收人。

因此,李阿姨需要重点关注两份评估报告:自家老房的评估报告和安置房项目的评估基准价。所谓的“1:1”是价值比,最终的置换面积和差价结算都基于此。她有权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并仔细核对安置房的位置、户型、公摊、交付标准等细节,这些都是影响实际“置换所得”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