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领域,“商标撤三”是众多企业与商标持有者可能面临的严峻挑战。所谓“商标撤三”,即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一制度旨在促使商标真正投入市场使用,避免商标资源的闲置浪费,但却也让不少合法使用商标的权利人陷入困境。
王某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其辛苦注册下来的商标被他人提出商标撤三申请,情急之下,王某找到了中细软寻求专业帮助。
中细软的专业团队在接到王某的委托后,迅速组建了专项小组,对案件展开全面且细致的分析,要成功应对“商标撤三”,关键在于证明商标在指定期间内有真实、有效的使用。
中细软团队指导王某收集在指定期间内,商标在核定商品项目上的使用证据。
王某采取了一种特殊的商业运作模式,他将该商标分别授权给两家公司使用,委托这两家公司进行产品的代加工。产品加工完成后进入市场销售环节,经过一番努力,王某提供了大量对外销售发票,这些发票清晰显示带有特定品牌标识的酒产品,且时间均在规定三年内,充分证明该品牌酒产品在市场中积极流通。
不仅如此,王某还补充提供了多份产品订购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带有该特定品牌标识酒产品的交易细节,并且每份合同都对应着相应的销售发票。
除了商标授权代加工相关证据,销售发票、产品订购合同及对应发票外,中细软团队还深入挖掘其他使用证据,力求全面、充分地证明商标在指定期间内的使用情况。
他们发现,王某将商标突出、醒目地使用于产品包装之上,从设计精美的酒瓶标签到整体包装,商标都占据显著位置,极大增强了品牌辨识度。同时,王某积极利用新媒体与线下活动进行品牌宣传推广,通过公众号定期发布产品信息、品牌故事,吸引众多消费者关注;还参加各类展会,在展会上设置精美展位,全方位展示产品与品牌,有效提升了品牌知名度。
在整理完这些丰富且有力的证据后,中细软团队精心撰写答辩材料。材料中详细阐述了商标的使用情况,强调该商标一直稳定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充分发挥了商标识别商品来源的核心作用。
最终,在中细软团队的专业努力下,商标局认定王某的商标在指定期间内有真实、有效的使用,驳回了他人的商标撤三申请。王某的商标得以继续保持有效性。
这一成功案例彰显了中细软在商标领域的专业实力与丰富经验,能够为客户在复杂多变的商标法律环境中排忧解难。未来,中细软将继续为更多企业提供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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