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查办我市首例冒用他人证照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案,以精准执法筑牢网络食品安全防线,为网络餐饮行业敲响合规警钟。……(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流量诚可贵,合规价更高。网络餐饮流量密码切不可“投机取巧”,以免“因小失大”!
近期,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查办我市首例冒用他人证照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案,以精准执法筑牢网络食品安全防线,为网络餐饮行业敲响合规警钟。
投诉牵出蹊跷事:证照信息“被冒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某平台上一餐饮店售卖的食品存在卫生问题。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调取平台登记的证照信息,并前往该证照对应的餐饮店开展现场核查,却得到意外答复:该餐饮店从未在该平台开设过外卖业务,也从未委托他人经营。投诉竟牵扯出证照冒用疑云,考虑到网络餐饮“就近配送”的核心特性,执法人员迅速作出研判:实际经营地址大概率就在被盗用证照店铺的周边区域。
精准排查锁元凶:隐蔽经营露马脚
根据研判方向,执法人员对被盗用证照店铺周边的餐饮商户开展拉网式排查,最终将目标锁定在附近一家炸串店。在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收银台摆放着两台接单手机,其中一台手机的接单系统显示,接单单位正是被盗用证照的餐饮店;同时,现场查获的多张外卖小票上,也明确标注着被盗用餐饮店的名称,违法证据确凿。
首例罚单亮红线:违法成本勿小觑
经查,该炸串店经营者为在网络平台获取更多曝光量和订单,动起了“歪心思”,擅自上传他人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冒用他人店铺信息开展网络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网络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
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结合违法情节、整改措施、法理裁量等因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炸串店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监管提醒划重点:合规经营是王道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餐饮经营者:入网经营必须坚守合法合规底线,对自身提交的网络经营信息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切勿为追求流量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必将付出相应的违法成本。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对冒用证照、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监督,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共同守护安全、公平、合法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拟稿:开发区分局
日期:2026-01-22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