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时被拉工作群,死后8小时还被催活?大家好,我是周兆成。
32岁程序员猝死,宣告死亡后,私人微信还收到这样的工作消息。这就让无数人揪心,居家办公猝死,到底算不算工伤?
其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就视同工伤。
但这里有两个绕不开的问题:
第一、周六在家干活,算不算“工作时间、工作岗位”?
第二、登录了公司OA、当天有任务截止,能证明他当时正在工作吗?
从之前的法院判例来看,不是没可能认定!参考2024年北京某程序员居家办公时猝死案,能否认定,关键看能否证明事发时处于实质工作状态。回到本案,高某猝死当天有多项工作截止,多次登录公司OA系统,甚至晕倒前还在处理工作,这些证据足以证明他是在“履行工作职责”,即便地点在家,也应视为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
但现在最头疼的是法律对这种“隐形加班”的界定和保护存在严重滞后。我国没有“过劳死”的独立认定标准,只能依48小时内死亡这一刚性条款,而长期熬夜、工作压力大导致的渐进性健康损伤,往往难以纳入工伤范畴。
再说说涉事公司的责任。高某在公司将任务截止日设为周末,变相逼迫员工加班,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人文关怀,更可能涉及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有义务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不得变相强迫加班。如果能证明公司长期存在超时加班、未提供必要健康保障等情况,即便工伤认定不成,家属也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就像2024年有个李某的案子,李某因公司长期安排无周休工作制、未做入职体检,凌晨在宿舍发病死亡,虽未认定工伤,法院认为公司未尽健康保障与安全管理义务,在因果关系参与度无法查明确定的情况下,根据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和公平合理原则,判令公司承担40%责任。这意味着,企业以自愿加班、非工作时间发病等为由逃避责任,在法律上可能站不住脚。
我是周兆成,做一名专业且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