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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刘虎 摄)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是不能拒绝的,比如教父的请求,比如局长的“关心”。当刘家拒绝了挪用公款入股的提议,权力的机器便开始隆隆作响。

撰文|燕十三

出品|有戏Review

这原本是一个关于“奋斗”的故事。

最终,却变成了一个关于“掠夺”的事故。

内蒙古日兆食品有限公司,曾经的农业龙头,因拒绝给官员30%的干股,被一场精心设计的司法围猎撕得粉碎。

创始人刘家三代人,经历了长达22年的漫长诉讼,熬死了双亲,熬白了少年头。2024年,他们终于等来了内蒙古高院的终审胜诉——那份当年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然而,胜利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在漫长的诉讼空窗期,价值数亿的企业资产早已通过“空手套白狼”的魔术,仅作价两辆旧车,转移到了贪腐官员亲属的名下。

如今,赢了官司的刘永祥,依然站在巴彦淖尔的寒风中,看着自家曾经的工厂机器轰鸣,利润却流向他人的口袋。法庭的门开了,但正义还在门外徘徊。

在这个充满魔幻现实主义的土地上,时间有时是治愈一切的良药,有时却是销毁罪证的熔炉。

2026年1月的巴彦淖尔,寒风凛冽。62岁的刘永祥像个虔诚的信徒,给法院院长发去卑微的短信,祈求那个迟到了20年的正义能够“落地”。回复只有一行字:“正在积极推进当中”。

这行字,就像挂在驴子面前的那根胡萝卜,刘家看了整整两年。

如果说马尔克斯笔下的百年孤独是文学的虚构,那么刘永祥家族这20年的“孤独”,则是法治社会里一记响亮的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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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报道详见微信公众号“法与情”:内蒙“瓜子大王”维权20年艰难获胜又执行艰难)

1、引狼入室与权力的“干股”

故事的开头,总是充满了那个激荡年代特有的草莽气息。

1993年,花甲之年的刘金铭带着儿孙,在河套平原种下了第一颗进口葵花籽。那时的阳光是明媚的,刘家人相信勤劳致富,相信“公司+农户”是共赢的大道。他们甚至天真地以为,只要把瓜子炒得够香,就能换来现世安稳。

但他们不懂,在中国做生意,不仅要懂市场经济,更要懂“市长经济”。

为了拓展市场,刘家引入了福建商人金黎轮。

这位金先生的履历表,精彩得简直可以入选商学院的“黑天鹅”教材。他就像商业版的“柯南”,走到哪里,哪里的合作伙伴就要遭殃:举报陈颂歌、逼走黄平官、送贾秉城入狱、把律师郭燕送进去……

这一连串“带血”的战绩,刘家人当时一无所知。他们以为找来的是财神,没想到请来的是瘟神。

当然,瘟神背后通常站着一尊“大神”。时任巴彦淖尔农垦局局长的张绥昌,由于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在日兆食品里拿到那30%的“干股”,便决定不再装了。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是不能拒绝的,比如教父的请求,比如局长的“关心”。当刘家拒绝了挪用公款入股的提议,权力的机器便开始隆隆作响。

税务查封、公安进驻、资金链断裂——

这是一套标准的“企业休克疗法”。

在2004年的那个夏天,刘永祥被逼到了墙角。为了保住工厂,他在一份没有其他股东签字的《股份转让协议》上签了字。

按照《公司法》的常识,这份协议就像太监的性生活一样,虽然有想法,但实际上是不存在的。然而,就是这张废纸,成了日后长达20年噩梦的入场券。

2、“先予执行”:司法核武器的民用化

如果说之前的操作还是商业纠纷的范畴,那么接下来的司法操作,则彻底击穿了法律人的想象力底线。

2004年,金黎轮拿着那份残缺的协议起诉。巴市中院没有经过审理,直接甩出了一张《民事裁定书》,启用了“先予执行”程序,将经营权交给了金黎轮。

各位请注意,“先予执行”通常是用来给快饿死的老人发赡养费,或者给急救的病人发医药费的。把一家资产过亿、权属有着巨大争议的民营企业,“先予执行”给原告,这在司法史上堪称“伟大创新”。

紧接着,政法委开会,公检法护航。9月20日那个血腥的夜晚,金黎轮雇佣的暴徒手持凶器冲进厂区。刘家人被打断了肋骨,51个报警电话拨出去,换来的是4个小时的静默。

直到刘家人被像垃圾一样扔出厂门,官员们才带着鞭炮姗姗来迟,庆祝“接管成功”。

你看,在这个过程中,每个环节都似乎“合法”,每个程序都有“红头文件”。暴力披上了法袍,流氓戴上了警徽,一切都显得那么井井有条。

3、翻烧饼与生命的代价

随后的20年,是一场关于耐心的残酷实验。

巴市中院判刘家输,内蒙高院维持;最高法指令再审,巴市中院改判刘家赢;内蒙高院再二审,又改判刘家输……

这就好比你在饭馆点了一盘菜,厨师端上来说是屎,你投诉,厨师长说是咖喱,老板来了说是屎,老板娘来了又说是咖喱。

这盘“司法回锅肉”,反复煎炸了20年。连法学泰斗江平老先生都看不下去了,亲自论证这是扯淡,但在地方利益的坚硬壁垒面前,泰斗的声音也只是微弱的回响。

在这个“翻烧饼”的过程中,刘家付出的代价是无法计量的。83岁的刘金铭在最高法门口摔断了腿,含恨离世;20天后,老伴看到败诉判决书,气绝身亡。

一个月内,双亲离世。这自然不是小说剧情,而是发生在法治社会的真实惨剧。两位老人到死都没想通,为什么白纸黑字的法律,到了自己身上就变成了鬼画符?

4、两辆旧车换帝国的“炼金术”

最精彩,也最荒诞的一幕,发生在资产转移环节。

2008年,虽然最高法已经叫停了执行,但在巴市中院的主持下,一场名为“执行和解”的魔术上演了。

日兆食品价值数千万(如今估值数亿)的土地、厂房、设备,被转让给了时任常务副市长侯凤岐的亲戚侯银贵父子。

交易对价是什么呢?

两辆旧汽车——

一辆途锐,一辆丰田4500。估值30万。

在那个平行宇宙里,两辆二手车就能换一家农业龙头企业。这不仅仅是国有资产流失,而是智商的流失。

这简直就是“善意抢劫”。侯家父子不仅拿到了工厂,还顺便继承了数亿元的收益。而金黎轮也套现离场。

所有的狼都吃饱了,只有造血的羊被剔成了骨架。

5、赢了官司,输了现实

2024年,正义终于醒了。

在最高检的督办下,内蒙高院作出了终审判决:那份该死的协议无效。刘家赢了。

刘永祥在父母坟前烧了判决书,火光照亮了墓碑,却照不亮现实。

当他拿着判决书去申请执行回转时,巴市中院摊开了双手:执行不了啊,东西都在人家“善意第三人”手里呢。

哪怕内蒙高院明确指出巴市中院的裁定是错误的,哪怕法律规定应当执行回转,但在巴彦淖尔,时间仿佛凝固了。

两年过去了,执行局长去实地“了解情况”,了解了700多天,依然没有任何动静。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也展现出了极高的“定力”。面对转移资产的铁证,面对职务侵占的指控,他们两次决定“不予立案”,理由是“经济纠纷”。

这就形成了一个完美的闭环:

你要回厂子?不行,那是别人的了。

你要抓人?不行,那是经济纠纷。

你要赔偿?等着吧,我们正在“积极推进”。

所谓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这里变成了一个只有入口没有出口的迷宫。赢了官司的刘永祥,就像拿着一张过期的彩票,上面的数字全对,但兑奖窗口已经被水泥封死了。

6、墓园里的誓言

文章的最后,画面定格在2025年的墓园。

62岁的刘永祥扶起跪得腿麻的侄子。他对侄子说:“只要叔叔还有一口气,这事就没完。”

这句话听起来悲壮,却又无比凄凉。

我们常说“迟到的正义非正义”,但在刘家这个案子里,正义不仅迟到了,而且还没买到票,是站着来的,到了站发现,家已经被拆了。

日兆食品的遭遇,不仅仅是一家企业的悲剧,它是一个关于公权力如何失控、司法如何沦为附庸、资本如何被权贵吞噬的标本。

只要那两辆旧车还能换回一个亿万帝国的故事还在流传,只要那份终审判决书还是一张无法兑现的白条,我们就无法理直气壮地说:这里是企业家的热土。

因为对于刘家来说,这里只有冰冷的墓碑,和比墓碑更冰冷的现实。

至于那位新上任的院长和副市长,他们的手机屏幕或许还会亮起,但希望这一次,亮的不仅仅是屏幕,还有法治的良心。

毕竟,再结实的骨头,也经不起法槌的一再敲打;再温顺的良民,也经不起二十年的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