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大户人家的通房丫鬟,身份卡在普通丫鬟和妾室之间,看似比一般丫鬟体面,实则是任人摆布的工具。她们多是正妻的陪嫁丫鬟,从小跟着小姐长大,表面是心腹,实则承担着“双重职责”:白天要干粗活、伺候男女主人的饮食起居,夜里还要守在卧室边上,听候床榻动静,甚至承接男主人的一时兴起——美其名曰“学门道”,实则是满足男主人需求的“床伴工具”。更关键的是,她们要当正妻的“监视器”:丈夫夜里说的话、对哪房妾的兴致、私藏的银钱,第二天必须一字不落地报告给正妻。正妻握着她们的去留把柄,她们只能活得小心翼翼,像踩在薄冰上。
这些通房丫鬟没有正式名分,哪怕和男主人有了孩子,也改变不了“奴”的身份。孩子从出生起就被视为家族财产,必须称正妻为“母亲”,对亲生母亲只能叫“姨娘”甚至直呼名字。《红楼梦》里的赵姨娘就是例子:她是贾政的通房,生了贾探春和贾环,可探春从小被抱去贾母身边,认王夫人做母亲,连亲舅舅都不承认;赵姨娘地位低到连丫鬟都敢和她打架,王熙凤还能当众说“他是主子,与你什么相干”。即便这样,赵姨娘都算通房里的“幸运儿”——至少她成了妾,有儿有女,更多通房连“姨娘”的名号都混不上。
历史里的通房丫鬟,结局更令人唏嘘。康熙四十二年杭州一户大宅失火,人们在主卧踏板下发现一具蜷成一团的骨骸,手里还攥着半块如意糕,没有名字,只有焦黑的木屑和黏着灰的糕点;崇祯年间有份契约,记录一名叫“春桃”的通房,因为打碎玉碗被卖,当时她已有三个月身孕,只卖了三两银子;乾隆三十七年顺天府的翠云,被主母用烫烙双乳致死,最后主母只赔了五十两银子。这些冷冰冰的记录里,没有同情,只有条款和数字,把通房丫鬟的身体、劳力甚至未出世的孩子都当成可计价的物件。
通房丫鬟的悲剧,是封建制度的产物。她们的身体归男主人支配,劳动受女主人调配,身份属于整个家族。有用的时候是“工具”,没用的时候就是“弃子”:丈夫一死,正妻第一波清理的就是她们——要么配给年老的老奴,要么被卖到青楼,要么活活饿死。她们没有人权,没有尊严,连名字都留不下,只剩档案里的代号、契约上的数目,还有那具攥着糕点的骨骸,无声诉说着制度下的屈辱与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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