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地方企业可以借助地方法院压制言论,后果或将是全面噤声。
一、公开信被删除殆尽
2026年1月21日,我写给家乡父母官的那封公开信,被删除得干干净净,就像从未存在过一样被清理。我无法判断是谁删的、依据是什么,但结果已经摆在那里:一个公民,公开、署名、克制地表达关切,却在公共空间里被迅速抹去。那一刻,我感到的不是愤怒,而是一种清晰的寒意——原来,连“把掏心窝的话写出来”这件事,都不再被当然允许。
我并不天真。我知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也知道平台有平台的规则。但当一封写给地方父母官、内容不涉谣言、不涉政治、只讨论公共问题的公开信,被删除殆尽时,这已经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公共讨论空间在现实中的缩小。但是,我仍然深爱着河南老家,并不会因此内心失落,因为每一个人爱的表达方式不同而已:有人高声赞美,有人批评。
二、我说的话站得住脚
我必须再次说明,也是最后一次说明:我坚信我的所有言论都是客观、公正、可核验的。我评论的是企业现象、商业模式、社会影响和潜在风险,而不是给任何人或企业“定罪”。我没有编造数据,没有虚构事实,没有指控违法。我的判断,来自公开信息、基本经济学逻辑和对现实的观察。
但是,真正令人不安的,不是我说错了什么,而是我说的这些话被视为“不可接受”。在一个正常的商业社会里,企业被讨论、被质疑、被批评,是常态;真正异常的,是把批评视为威胁,把讨论视为敌对,把说真话的人推上当地法院的被告席上。
三、一家企业在当地“强到不容置疑”
我之所以依法坚持异地审判,并非出于对某一家法院或某些人的不信任,而是基于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常识判断:当被评论对象在当地拥有极强的社会影响力,当公众普遍形成“这个人不能被惹”的认知时,程序正义就不能只存在于条文中。
我看到的现实是,于东来在当地的社会存在感,早已超越普通企业家范畴。他被神话、被包装、被赋予道德高度,甚至在舆论场中呈现出一种“不可置疑”的地位。当企业主与地方权力结构在社会感知中被放在同一高度时,任何涉及言论与名誉的案件,都不可避免地承载额外压力。因此,这正是我坚持异地审判的根本原因。
四、判决文书必须完全公开
我明确提出一个要求:判决作出后,裁判文书依法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且不应隐名。因为,司法不是私下裁决,而是制度义务。隐去关键角色的裁判文书,只会让公众产生更多猜测,损害的不是当事人,而是司法本身的权威。
我不怕输,也不怕判。怕的只有一件事:裁判结果无法被完整理解、无法被社会检验。透明,是司法最坚硬的铠甲,也是最有效的自证。
五、如果地方企业可以借助地方法院压制言论,后果将是全面噤声
我必须把话说到最重的程度:如果地方企业可以借助地方法院,对批评性言论形成威慑效应,那么没有一个人会是安全的。今天是经济学者,明天就可能是记者、律师、专家,甚至普通消费者。一旦“起诉”成为回应批评的首选工具,公共讨论就会迅速萎缩,留下的只剩下赞美、沉默和自我审查。
这对任何地方都不是好事。它会让真正的问题被掩盖,让风险在暗处累积,最终反噬的,仍然是地方经济大局。
六、从今天起不再回应
我已经说得够多了。该讲的事实讲过了,该表达的立场表达过了。接下来,我将不再回应任何场外争论,不再参与任何情绪拉扯。从今天起,我只在法庭上说话。
开庭当天,我会把我为何要说、我说了什么、我依据何在,一次性讲清楚。至于结果,随他们判吧。判决可以决定输赢,但决定不了是非;可以影响我个人,但改变不了一个基本事实——我说这些话,出于公心。
身败名裂也好,法律后果也罢,我都已经计算在内。但如果连指出问题都要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那真正需要被讨论的,就已经不再是我这个人,而是这个社会还能不能承受真实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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