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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9月,毛泽东同志作为候补委员,进入了政治局。这时候的中共组织领导人换成了从莫斯科学习归国的博古和王明。
这时候毛泽东同志在江西瑞金根据地,主持农村政治局面。在毛泽东1927年-1933年的大量调查研究和理论创新的过程中,他写了一本《反对本本主义》,这就是当时农村的调查报告和《调查工作》。
江西建立了中共“苏维埃政权”,在毛泽东的领导下,江西政权迎来了一个自由的时期。可以自由的结婚、离婚。甚至打破了生了孩子即无法解除婚姻的魔咒。
毛泽东认为,婚姻应该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革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命。自此,结婚可以是自由的,离婚也可以是自由的。生孩子本身不是爱情的标志。
一时间女孩们把当时地方苏维埃政府办公室,当成了婚姻介绍所。难以找到自己心仪的对象,就在“介绍所”安营扎寨,直到公务人员为她们找到男人为止。
这段时间的新婚姻法实施,不仅给农民们打开了新型婚姻模式,更让一些有知识有文化的文人,看到了希望和曙光。
在这个新实施的自由婚姻法立法后,很多人甚至上午结婚,下午就离婚。这也是毛泽东同志始料未及的,但既然是革新自然就会有利弊,其弊端就是被有些人认为过分自由了,而无法约束自己的情感与行为之间的冲突。
还记得胡兰成与张爱玲的婚姻吗?很多人在看了胡兰成与张爱玲的婚姻经历后,甚为不解,大骂胡兰成是感情上的渣男。
他们二人1944年结婚,当时胡兰成38岁,张爱玲24岁。二人只写了一篇契约性的文字:“胡兰成与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乐,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他们以这26个字为婚约,便算是结婚了。
由于胡兰成的工作性质,张爱玲当时仍然住在自己上海的家中,而胡兰成不久后就出逃到了沧州。到了沧州以后的胡兰成就有了新欢-护士小周;与此同时他还与另一位夏女士以假夫妻的名义同居。
虽然他与张爱玲此时还没有解除婚约,然而在事实上他们相当于已经离婚了,后来张爱玲去找胡兰成要说法,胡兰成却含糊其辞的搪塞了过去。而张爱玲亦是个聪明人,她明白这就是一场离婚,因此她坐船回去后,换掉了地址,从此消失在胡兰成的世界里。
这就是当时典型新婚姻法的模式,虽然没有通过政府办理,然而性质是一样的。因此很多人对当时那种过度自由的婚姻状态不理解,其实这种婚姻状态是新婚姻法试运行时的一种典型。
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以“反封建主义”的名义发动了自由婚姻运动。毛泽东同志主张普通农民可以选择自主婚姻。他所试行的江西婚姻法完全反映了一个观点:即两个人开始住在一起就被视为已经结婚,无论他们是否领证,都相当于婚姻事实成立。
这一观点最大的好处就是废除了私生子的观念,同居生子即婚生子。这是中国婚姻的一大进步。因此张爱玲和胡兰成的婚姻,虽然在我们当下看起来是相当不负责任且不能理解的。但为何他们二人却和离的那么自在且无怨无悔呢?
很多人把这归于张爱玲的洒脱,胡兰成的渣渣。其实并非完全如此,这是当时婚姻自由的一种常态。与他们相同的还有萧红与萧军、郭沫若与他的日本妻子,以及他和最后的于立忱、于立群姐妹的混乱,其实皆缘于此。
萧红当时是从家逃出到北平上高中,后来她回到家中被软禁起来。1931年萧红从家中逃出跑到了哈尔滨,她的未婚夫汪恩甲也追随而来,二人在东兴顺旅馆同居,半年后萧红怀孕并面临临产,这时候的汪恩甲不告而别。若不是前来解救她的萧军带她逃出旅馆,萧红当时已无力负担旅店的租费了。
自此之后萧红便和萧军在一起了。但由于萧军那时候年轻,脾气不好还大男子主义,因而经常和萧红在婚内发生矛盾,后来萧红实在忍无可忍,离开了萧军。之后又与端木蕻良产生了一段短暂的婚姻,这一次婚姻他们于1938年举行了婚礼,1940年萧红在香港因病去世。
萧红一生,实现了婚姻自主,他们皆因有情而在一起,又因不合适而分开,萧红与萧军,与汪恩甲,甚至于端木之间都没有过多的爱恨情仇。他们更多的是“和则聚,不合则散。”
然而这种感觉在当今婚姻模式下,仍然是让很多传统女性匪夷所思的。但却符合当时毛泽东同志提倡的婚姻改革。
正所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话说萧红也不算什么,郭沫若的婚姻状态,被当下一些小编文人骂的更是狗血喷头。正是因为他每一次无所顾忌的抛妻弃子。
他老家的妻子,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而新思想下的郭沫若,当时在新婚当天就堂而皇之的离家出走了。在没有抛弃发妻的情况下,他来到日本认识了一位护士,二人在日本结婚。佐藤富子当时家里并不同意她与郭沫若的婚姻,然而为爱皆可抛的佐藤富子不顾家里的反对,与家里断了关系,还改名为安娜,从此跟随郭沫若共同生育了5个孩子。
后来国内战争爆发,郭沫若又故伎重演不辞而别。安娜一个人辛辛苦苦的带着五个孩子远渡重洋来找他,却被他冷漠拒绝了。这时候我想郭沫若是源于恶人政治立场的自私,的确渣的比陈世美还陈世美。
后来郭沫若又陆续经历了几位红颜知己,最终把情感归宿安定在了一对姐妹身上。他们就是于立忱和于立群。但此时的他早已有了自己的孩子,对婚姻他追求的完全是“恋爱自由”,而非家庭牵绊。
因此当于立忱怀孕时,郭沫若很不爽。于立忱敏感的发觉后就选择了堕胎。堕胎不久后,于立忱陷入了抑郁,不久后自杀而亡。
于立忱与于立群姐妹
于立忱过后,郭沫若又搭上了了她的妹妹于立群。当时的郭沫若足足大了于立群25岁,也许是年轻让他充满了激情,他倒是与妹妹于立群生下了四男两女。
后来郭沫若去世,于立群在他的日记中发现了他和姐姐的恋情,于立群竟然无法接受,最后也以自杀终结了自己的一生。
郭沫若的情感生涯,说他渣也的确是渣,在婚姻这个问题上,其实毛泽东同志是有这样的主张的:红军的妻子只有在丈夫同意时,或者已经两年没有听到他的消息时才能同丈夫离婚。
虽然他对普通人相对宽松,但也并非就支持这种不负责任的婚姻态度。只是对于这些知识分子来说,大胆的社会实践本身就令人激动。因为这本身在当时社会具有某种正当性,并没有那么严苛的道德谴责。
因此这也让我们对另一对男女的婚姻感到困惑,那就是徐志摩和陆小曼,他们的婚姻在现在看来都相对随意,甚至不顾兄弟情面。
还有就是被人诟病的林徽因的爱情观,她被很多人说成绿茶Biao的原因之一,就是与徐志摩和金岳霖之间的暧昧关系。
其实这些在现在觉得抬不上桌面的话题,在当时却是一种大胆的革命,是一种反对封建制度,力求突破与革新的先锋思想。因此并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无性婚姻在当时是可耻的,而这个性并不仅仅代表生理性,更多的是推性。
婚姻应该具备“因爱而性”,爱与性相统一的美好极致的夫妻关系。
他们是在力求打破封建制度。
因性而爱的婚姻,在革命人士眼里,那是不人道的。
因此这就是那时候的名人、文人视婚姻为大自由的原因,他们的思想观念里不是不在乎,而是认为自己在搞“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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