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孟湛 通讯员 程贵忠
博爱县人民法院在当前执行工作中,对那些心存侥幸、恶意躲避执行、转移财产、有钱不还的“老赖”果断采取强制措施,用法律手段惩罚,坚决将案件执行到底。近日,法院将一名被执行人拘留后,经批评教育,促成被执行人和申请人达成和解,案件顺利解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4年5月,李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倒车时,与张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住院治疗18天,支出医疗费36453.4元,经鉴定张某构成九级伤残。博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212376.32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仅向张某支付部分赔偿款8300元,剩余款项未再履行。2025年11月,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李某未如实申报财产,法院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拘留期限届满后,执行干警对张某进行耐心劝说,提醒其若不配合法院执行,还要面对后续的拘留、限高等法律惩罚,不仅自己生活及信誉受到影响,其行为还会对家人造成伤害。经执行干警的进一步沟通,张某同意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除此前已支付的8300元,需于2026年1月10日前再支付18万元,张某自愿放弃剩余赔偿款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目前,李某已按规定时间支付了张某的赔偿款,案件彻底了结。
下一步,博爱法院将加大对拒不执行“老赖”的打击力度,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坚决兑现法律承诺,还社会公平正义,为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法院力量。
编审:孟湛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