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地图|导航|乘车路线|律师会见
▼息县看守所地址:息县马援大道与淮信线交叉口沿淮信线向东4公里转向南400米。
▼导航:息县杨楼村小学
▼乘车路线:息县汽车站乘坐息县2路公交车到阿尔本站下车,向北500米再沿淮信线向东4公里转向南400米。
▼息县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要永辉律师,息县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热线: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多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认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关于罪与非罪的界限。
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需要情节严重。相关司法解释将本罪“情节严重”的标准分为内陆水域和海洋水域二种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解释》)第3条规定,在内陆水域,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40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
(1)非法捕捞水产品50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1万元以上的;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5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1000元以上的;
(3)在禁渔区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禁用方法或者禁用工具捕捞的;
(4)在禁渔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禁用方法或者禁用工具捕捞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情节严重”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4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海洋水域,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40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1)非法捕捞水产品1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10万元以上的;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200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2万元以上的;
(3)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200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2万元以上的;
(4)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5)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6)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解释》第3条第2款的规定,具有以下5种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暴力抗拒、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尚未构成妨害公务罪、袭警罪的;
(2)2年内曾因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受过行政处罚的;
(3)对水生生物资源或者水域生态造成严重损害的;
(4)纠集多条船只非法捕捞的;
(5)以非法捕捞为业的。
2.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罪数形态。
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使用禁用的方法,如电鱼、炸鱼、毒鱼等方法,可能同时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形成想象竞合,按重罪处罚。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对象为野外环境中自然生长的水产资源,非法捕捞他人养殖的水产品、人工繁育的水生生物,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构成盗窃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犯罪的,依照相关犯罪定罪处罚。
在非法捕捞过程中,捕捞、杀害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可能同时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按照重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定罪处罚。
多次实施非法捕捞行为构成犯罪,并有捕捞、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的,可以非法捕捞水产罪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并罚。
在实施非法捕捞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抓捕、查处,构成妨害公务等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
3.关于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承担。
对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非法捕捞犯罪案件,要求行为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应把握以下两点:
一是确定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时,不能完全依赖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或者报告,要结合行为人主观恶性、对生态的实际破坏程度、生态恢复的可能性、时间长短等全案证据综合判断。
二是对主动承担生态修复责任且积极履行,并具有其他危害较轻情形的,判处刑罚要尽可能体现从宽。
《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解释》第3条第3款规定,非法捕捞行为构成犯罪,但根据渔获物的数量、价值和捕捞方法、工具等,认为对水生生物资源危害明显较轻的,综合考虑行为人自愿接受行政处罚、积极修复生态环境等情节,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多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息县看守所会见流程,熟知公检法办案程序,可以为羁押在息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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