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学界立足中国国情开展本土化法治探讨,竟被贴上“白左思潮入侵”的标签;当专业学者对死刑精准适用、性别权利平衡的理性研究,被歪曲为“纵容犯罪”“制造对立”;当基于官方数据、现行法律的学术争鸣,被抹黑成“学术投机”“背弃人民”——一篇充斥着断章取义、虚构捏造的文字,却妄图以“正义捍卫者”的姿态否定中国法治研究与实践的全貌,这般荒谬的扣帽式批判,看似剑指“人权滤镜下的正义崩塌”,实则暴露的是作者自身对法学的无知、对事实的漠视,更是一场借法治话题制造对立、收割流量的投机闹剧。

这场毫无专业根基的批判,最刺眼的莫过于其对法学常识、中国法治实践的彻底无知。作者谈死刑存废,无视《刑法》对毒品犯罪死刑的明确保留,忽略最高法对重大恶性犯罪核准死刑的公开数据,竟将“死刑精准适用”的专业探讨歪曲为“纵容毒贩”,甚至以国外个体情感案例否定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理性建构,连法律作为社会整体利益制度设计的基本认知都付诸阙如;论性别权利保护,捏造“变性者无差别使用女厕”的虚假判例,对上海当当网案等典型判例中的“利益平衡”原则一无所知,更不懂民政部门性别变更登记的法定要件,硬生生将权利平等塑造成零和博弈;说动物福利,混淆人的权利与动物福利的边界,无视《野生动物保护法》“人的权利至上”的核心原则,将保安违法处置流浪狗的行为歪曲为“正常履职”,把程序合规要求牵强附会成“动物福利凌驾于人”。凡此种种,皆印证其并非不懂法治,而是根本不愿了解法治——对现行法律条文的漠视,对官方公开数据的无视,对司法实践的无知,让其所有批判都成了无的放矢的空谈,失去了最基本的事实根基。

更令人不齿的是,这份无知背后,是刻意为之的主观恶意,是一系列歪曲事实的“文字套路”。断章取义,割裂武大教授学术观点的语境,只为抹黑专业研究;偷换概念,将“平等权保护”歪曲为“无限拔高少数群体诉求”,将正常国际学术交流抹黑成“跪着抄作业”,混淆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西方轻刑主义的本质区别;虚构捏造,凭空造出“支持变性者无差别使用女厕”的判例、“专家迎合西方资助”的名利链、“精英阶层利用法律脱罪”的谎言,全然不顾官方核验的事实与数据;以偏概全,将保安的违法操作等同于基层治理实践,将个别学术探讨等同于整个法学界的研究导向,用片面现象否定整体全貌。这些手段的背后,没有探讨法治的诚意,只有抹黑的刻意——作者并非想厘清法治发展的问题,而是想通过标签化、极端化的表述,制造认知对立,挑动情绪共鸣,让专业的法治探讨沦为情绪宣泄的工具。

而这篇荒谬言论的诞生,绝非孤立的个案,而是当下部分人借公共话题投机的典型缩影:他们摒弃专业理性,以“扣帽子”代替论证,以“贴标签”取代思辨,将一切本土化的学术研究、理性探讨,动辄归为“外来思潮入侵”“精英阶层谋私”;他们无视官方数据、客观事实,只挑选符合自身预设的碎片信息,甚至凭空捏造事实,只为构筑自己的“正义叙事”;他们抓住部分公众对法治问题的关注与焦虑,刻意放大矛盾、制造对立,用情绪绑架理性,用流量取代真相。在他们眼中,法治不是一门需要深耕的专业学科,不是一项需要稳步推进的社会实践,而是一个可以随意利用的流量密码,一个可以肆意操弄的舆论工具。

殊不知,中国的法治建设,从来不是在“非黑即白”的极端认知中推进,也从来不会因这类荒谬言论而动摇根基。法学界对死刑精准适用、性别权利保护、动物福利等问题的本土化探讨,本质上是立足中国国情,对法治精细化、科学化的追求,是为了让法律更贴合社会发展的需求,更守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我国的法治实践,始终坚守人民性本质,既保持对重大恶性犯罪的高压打击,又注重权利的平衡保护,既破除“唯西方”的学术误区,又坚持开放的国际交流,司法部2024年270余万件法律援助案件85%惠及底层民众、民众司法满意度92.3%的权威数据,赖小民、中植系涉案高管等精英阶层被严厉惩处的事实,都印证着中国法治公平正义的本质。

那些妄图以扣帽式批判否定中国法治发展的人,终究会被事实打脸。因为法治的进步,靠的是专业的研究、理性的探讨、脚踏实地的实践,而非情绪的宣泄、虚假的捏造、刻意的抹黑;而公众对法治的认知,也终将在客观事实、官方数据的引导下,远离情绪裹挟,回归理性本质。

这篇荒谬言论的最大警示,从来不是所谓的“人权滤镜入侵”,而是我们需警惕:当专业的公共话题被流量投机者操弄,当理性的探讨被情绪的洪流淹没,当扣帽子、贴标签成为部分人的惯用手段,受损的不仅是专业领域的研究生态,更是公众对公共话题的理性认知,乃至整个社会的共识根基。唯有坚守事实、秉持理性、尊重专业,才能让公共话题的探讨回归本质,让法治建设在理性的氛围中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