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提振消费工作部署,深入开展跨年促消费活动,持续释放居民消费潜力,营造浓厚节日消费氛围。安陆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安陆市2026年新春消费券发放暨年货节活动。

一、活动主题

骏马迎春 乐购安陆

二、资金安排

本次发放消费券资金350万元

三、活动内容

(一)发放年货节消费券50万元

1.活动时间:2026年2月7日至2月9日

2.活动地点:东大时代广场门前广场

3.活动方式:举办优质农产品、名优工业品展销,融入非遗展示、民俗表演、国潮打卡和本土美食体验等内容,打造集助农增收、惠民消费、文化体验、年味营造于一体的新春消费场景。消费者通过发放平台“云闪付”APP线上抢券,在年货节现场参展商家消费时核销使用。

4.发放日期及金额:2026年2月7日上午10:30,发放消费券50万元,有效期至2026年2月9日24:00。

5.使用规则:

(1)消费券仅限年货节参展的农产品、工业品商家现场购物核销时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2)消费券设置为满50元减15元、满100元减30元、满200元减60元三种类型。

(3)领取方式:所有在安人员(包括外来安陆人员),打开发放平台云闪付APP,点击“安陆新春消费券”专栏,进入“年货券”领取页面,任选一种面额进行抢领。

(4)支付核销:消费支付时,消费者打开发放平台“云闪付”APP,向商家出示付款码,即可扫码付款,核销消费券。

(5)若发现商家恶意涨价、虚假交易、套现等行为,将取消其资格并依法处理。

(二)发放通用消费券200万元

1.活动时间:2026年2月7日至3月8日

2.活动范围:安陆市正常经营的零售、住宿、餐饮等业态所属门店和经营场所。

3.活动方式:通过发放平台“云闪付”APP分批次投放通用消费券,引导市民在春节、元宵节期间消费,推动节日消费持续升温。

4.发放时间及金额

发放消费券200万元,分两轮发放,第一轮未核销资金滚动进入下一轮使用。

第一轮:2026年2月7日上午10:30,发放资金100万元,有效期至2026年2月16日24:00;

第二轮:2026年2月27日上午10:30,发放资金100万元及上一轮回收资金,有效期至2026年3月8日24:00。

5.使用规则:

(1)消费券仅限线下实体门店消费核销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2)消费券设置为满50元减15元、满100元减30元、满200元减60元三种类型。

(3)领取方式:所有在安人员(包括外来安陆人员),打开发放平台“云闪付”APP,点击“安陆新春消费券”专栏,进入“通用券”领取页面,任选一种面额进行抢领。

(4)支付核销:消费支付时,消费者打开发放平台“云闪付”APP,向商家出示付款码,即可扫码付款,核销消费券。

(5)若发现商家恶意涨价、虚假交易、套现等行为,将取消其资格并依法处理。

(三)发放家电消费券100万元

1.活动时间: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3月31日

2.活动范围:房产企业在安陆市开发楼盘。

3.活动方式:消费者在安陆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后,通过发放平台“建行生活”APP领取对应额度的家电消费券,在全市家电销售企业线下实体门店购物时使用。

4.发放时间及金额:发放家电消费券100万元。2026年2月7日上午10:30发放资金100万元,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24:00。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5.使用规则:

(1)消费券仅限在全市家电销售企业线下门店核销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2)消费者在安陆市购买一套新建商品房(不含拆迁安置房和二手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后,可按购房金额分档领取家电消费券:购房总价25万元以上(含25万元)40万元以下的,可领取5000元家电消费券;购房总价40万元以上(含40万元)的,可领取10000元家电消费券。

(3)家电消费券在购物结算时直接抵扣,不得提现、转让或拆分使用,具体规则以发放平台“建行生活”APP公示为准。

(4)若发现商家恶意涨价、虚假交易、套现等行为,将取消其资格并依法处理。

来源:安陆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