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公安局
关于招聘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乐至县社会治安防控力量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乐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乐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勤务辅警:8名(男性)
2、心理健康咨询:1名(男女不限)
二、岗位要求及条件
(一)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辅助执法勤务及民辅警心理健康服务等工作。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强度大,有一定的职业风险,对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均具有较高要求。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为18至35周岁(2007年10月1990年10月期间出生)。心理健康咨询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净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净身高158cm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纹身,矫正视力不低于5.0。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
(三)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英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持有心理咨询师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且有危机干预,公安、司法服务经历半年以上人员;
7.具有视频拍摄、剪辑特长优秀人员。
(四)禁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原在乐至县公安局工作辞职未满一年;
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乐至县公安局8楼政工室一 (乐至县天池街道天童大道296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的相关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需如实、准确填写《乐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岗位要求的技术类资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2)报名人员是公安英烈士、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公安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
乐至县公安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法律法规常识、文字写作能力及计算机应用常识。
2.笔试加分政策。公安院校毕业生或退役士兵加2分;在公安院校或部队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加2分;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职务者加2分;大学本科加2分;大学专科加1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考生笔试加分总分值不超过3分。符合条件需加分的在笔试成绩未折合之前加分。
3.笔试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4.笔试地点。乐至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
5.注意事项。参加笔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证件(身份证)原件,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参加笔试。
(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内容。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通过随机提问测试应聘者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随机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以乐至县公安局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乐至县公安局二楼小会议室。
4.注意事项。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体能测试(满分100分)
1.体测内容。报考警务辅助人员考生需接受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2.体测时间。以乐至县公安局通知为准。
3.体测地点。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职业高级中学。
4.注意事项。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测,着运动服、运动鞋。
五、体检及心理测试
根据报考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试对象,并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请报考者保持手机畅通,如更换电话号码请及时告知。
(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标准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的时间和集合地点以乐至县公安局通知为准。
(二)体检(心理测试)结果。体检(测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存在隐瞒影响聘用疾病的,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作出处理。
(三)注意事项。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
六、政审与公示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由政审对象户籍所在派出所进行,《乐至县公安局辅警政审表》由乐至县公安局提供,政审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政审合格人员在乐至县公安局办公楼公告栏、乐至警方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乐至)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政审、公示后不宜聘用人员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
七、签订合同
由第三方劳务公司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两个月(含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终止合同。
八、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计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正式用工合同,薪酬待遇按照乐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由基本工资、值班备勤补助、警务补贴、层级工资、月考核、绩效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构成)。
(二)其他待遇
1.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险”及人身意外险。
2.工作期间按照规定配发统一辅警制式服装及装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本公告由乐至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23332702
监督电话:028-23332710
乐至县公安局
2026年1月26日
本文来源:平安乐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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