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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邻居王大姐愁眉苦脸的,说她老公背着她借了30万炒股,现在亏得血本无归,债主找上门让她一起还钱,还说“夫妻本是一体,他欠的债你就得还”。王大姐一头雾水,自己一分钱没花到,凭啥要替他还债?其实很多人都有这困惑,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到底要不要还?今天就用《民法典》的规定,给大家唠明白,“夫债妻还”早就不是法定义务了!
一、先划重点:这3种债,才是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只有以下3种情况,夫妻一方欠的债才需要共同偿还,少一个条件都不算 :
1. 两人一起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债
简单说就是“共债共签”,借钱的时候夫妻双方都在借条上签字,或者一方签字后,另一方口头、书面认可这笔债,比如“这钱我知道,我们会一起还”。这种情况很明确,属于共同债务,必须一起还。
2. 为了家庭日常生活花的债
比如买菜、交水电费、给孩子交学费、给老人看病这些必要开支,就算只有一方签字借钱,也属于共同债务。毕竟这些钱是维系家庭生活的,夫妻双方都受益,自然要共同承担。
3. 超出日常开支,但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的债
如果借钱金额挺大,超出了普通家庭日常开销,但债权人能证明这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比如一起买房、全家旅游)或共同生产经营(比如一起开的店铺周转),那也得共同偿还。这里要注意,举证责任在债权人,不是在没借钱的一方 。
二、这4种债,就算是夫妻,也不用你还
除了上面3种情况,剩下的债基本都是个人债务,不管夫妻关系在不在,没借钱的一方都不用还,《民法典》给你撑腰 :
1. 一方偷偷借的大额债,没用于家庭
就像王大姐老公那样,背着她借30万炒股,钱没花在家庭日常,王大姐也没签字追认,这笔债就是她老公的个人债务,王大姐完全可以拒绝偿还。哪怕债主闹到法院,只要王大姐能证明自己不知情、钱没用于家庭,法院也会支持她。
2. 一方搞违法活动欠的债
比如赌博、吸毒、非法集资这些违法犯罪行为欠的钱,就算是在婚姻期间借的,也属于个人债务。法律明确规定,非法债务不受保护,没借钱的一方更不用替他背锅。
3. 一方婚前欠的债
结婚前一方自己借的钱,比如婚前买房的首付借款、婚前个人消费欠的钱,除非婚后夫妻双方一起追认,或者这钱确实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否则就是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还。
4. 和债权人明确约定是个人的债
如果借钱的时候,债务人跟债权人明确说“这是我个人的债,跟我配偶没关系”,而且债权人也同意了,那这笔债就只能由借钱的一方自己还。
三、遇到“被负债”,该怎么保护自己?
就算法律站在你这边,遇到不讲理的债主或配偶,也得知道怎么维权,分享3个实用办法:
第一,别随便签字。不管是借条、贷款合同,还是配偶让你补签的“追认书”,没弄明白用途之前千万别签,签字就意味着要承担责任。
第二,保留好证据。如果不知情,要保留自己的工资流水、消费记录,证明家里的开支不需要靠这笔外债;如果钱被用于对方个人消费或违法活动,也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赌博记录、转账流水明细。
第三,及时找法律帮忙。如果债主上门骚扰、威胁,或者被起诉到法院,别慌,赶紧找律师咨询,拿着证据应诉,法律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最后说句实在话:夫妻同心,也要明算账
《民法典》取消“夫债妻还”的默认义务,不是让夫妻之间互相提防,而是为了防止有人利用婚姻坑害另一方,保护无辜者的权益。夫妻之间过日子,大额借款最好互相商量,一起签字,既让债权人放心,也避免日后产生矛盾。
当然,也不能借着“个人债务”的名义逃债,如果钱确实用在了家庭,就该共同承担;如果是故意转移财产、伪造个人债务,不仅逃不掉,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
防违规提醒:本文章内容仅为个人观点,基于《民法典》相关规定及权威法律解读整理而成,旨在普及法律知识,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具体债务纠纷需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解决,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指正。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身边有没有人遇到过“被负债”的情况?如果是你,遇到配偶偷偷欠债,你会怎么处理?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看法和经历!
这篇文章用真实案例+法律条款拆解,把夫妻债务问题讲得通俗易懂,既实用又有指导性。如果想补充“借条怎么写才能避免纠纷”“夫妻财产约定怎么签才有效”等具体干货,或者增加更多真实案例,我可以进一步优化内容,让文章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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