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住建厅联合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的若干措施»,措施一共分为了七大章节,18条,有几条设计院需要重点关注。

第一条至第三条属于第一章,推动绿色转型,促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

第一条关于绿色建筑的要求,措施要求:

落实绿色建筑设计,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设计全部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高品质住宅及城市新区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超高层建筑应达到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第二条要求推广绿色建材:

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城镇新建建筑项目,以及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高品质住宅等项目在建筑设计中优先采用绿色建材,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40%,鼓励其他项目积极应用绿色建材。

第三条发展装配式建筑:

落实国家及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政策,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应按照装配式建筑进行设计,鼓励在地下车库等具备条件的部位采用装配式设计。

前三条老生常谈了,上到住建部下到区县住建局都在推,没有什么新意都是以往政策的延续。

第四条至第六条为第二章,强化创新驱动,培育建筑设计发展新动能,主要讲数字设计BIM应用,推行设计企业牵头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模式,推行方案设计联合审查等,除了方案设计联合审查外对设计院影响不大。

第三章是针对提升住宅品质单列的一章,可以看到住建厅发改委的同志们心系广大人民群众,时刻关注人民的住房品质问题。

第七条专门提到了,住宅设计的发包问题:

住宅项目(含小区)的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专业设计,应当与建设工程统一委托设计,不得分别发包。

是不是机会来了,原来属于专营的专业也要一并由一家设计单位设计了,可以说对建筑设计院来说是好事。

但是措施也规定:

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设计总承包单位可以将部分专业或者非主体业务,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企业,并在设计文件总说明中列明分包情况。

甲方同意了还是可以分包的,当然分包出去总包得到了一部分利润就需要担一部分责任,分包单位也要对总包单位负责。

分包设计文件实行“双签章”制度,由设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同时签章,分包单位对设计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负责。

总体而言对于设计院是个好消息,以前难以承接的供热、供电、通信等设计都可接过来,业务量将会增加相应设计收费将会更高。

可以说第七条是设计院最喜闻乐见的。

第八条要求防控住宅质量易发问题,特别指出,禁止以“优化设计”“深化设计”等名义擅自变更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图纸。

第九条推动既有住宅更新,注意这里的更新不是老旧小区改造而是原拆原建,指导建筑设计企业积极参与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科学开展城中村、危旧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的建筑设计。

剩下的10至18条不再一一列举,,有兴趣的可以直接点击链接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