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三区”协同发展的战略部署,精准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新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于2025年12月31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三区”协同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
新政策自
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有效期一年
为方便群众准确把握政策要点
使用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现对
公积金相关支持政策进行解读
提升贷款额度
最高可贷104万元
新政策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对于新市民、青年人、教师、医务人员、多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参与“以旧换新”的职工等,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最高限额基础上再上浮20%。购买高品质住宅、装配式住宅、现房销售项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在最高限额基础上再上浮30%。
该政策明确延续并强化了对重点群体和特定住房类型的贷款额度支持:明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对于新市民、青年人、教师、医务人员、多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参与“以旧换新”的职工,给予最高贷款额度再上浮20%的定向支持,即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旨在满足特定人群的安居需求,促进新建商品住房市场和存量房市场联动;为鼓励绿色、高品质住房及现房销售模式,对于购买高品质住宅、装配式住宅、现房销售项目的职工,给予最高贷款额度再上浮30%的优惠支持,即最高贷款额度为104万元,有利于引导住房消费向高品质、低风险、绿色低碳方向发展。
延长贷款期限
减轻职工还款压力
新政策明确,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满5年,贷款年限可放宽至法定退休后延长10年,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这是对长期稳定缴存职工的特别优待。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5年,即被视为信用良好、缴存稳定的优质客户,在申请贷款时,其贷款期限的年龄限制得以放宽,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此举有效拉长了职工的还款周期,显著降低了月供压力,有助于改善中老年职工家庭或临近退休职工的购房融资能力。
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
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
新政策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标准以借款人当前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行政区域(县、市、区)内的贷款次数为准,在我市同一县(市、区)行政区域内贷款次数不得突破两次,不同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不重复计算贷款次数。贷款次数认证依据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记载数据”修改为“对已结清住房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此次调整旨在优化住房消费政策,支持缴存职工改善居住条件。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改善性购房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将不再受原有贷款次数的限制。只要缴存人申请贷款时,家庭名下无未结清贷款,即可继续享受首套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等优惠政策,有利于降低其购房成本,更好地满足群众合理的住房改善需求。
打破地域限制
异地缴存职工享同等待遇
新政策提出,异地缴存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与我市缴存人同等政策。
该政策彻底打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地域壁垒,明确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资格、最高额度、利率、年限等方面,享有与本地缴存职工同等的待遇。这极大方便了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需要在我市安家的异地就业人员,促进了人才的自由流动和合理住房需求的满足。
来源:襄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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